<h1><b>原文: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b><br />譯文:孔子說:"審斷訴訟,我與他人并無二致。如果非要說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我力爭使訴訟事件根本就不發(fā)生。"要使無理的人不敢盡狡辯之能事,平時就得用德行道義使其內(nèi)心畏服。這才叫做抓住了根本。</h1>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孔子講學(xué)圖</h1> <h1><b>原文: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b><br />譯文:這就叫做知道了根本。這就叫做認知的最高境界。</h1>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山東嘉祥曾子廟之三省堂</h1> <h1><b>原文: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xué)》始教,必使學(xué)者即凡天下之物, 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里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br /></b>譯文:所謂致知在格物,就是說要想獲得知識,就必須徹底探明事物的原理。人的心靈均有認知能力,而天下萬事萬物又都有其內(nèi)在的運行與存在之規(guī)律。只是因為事物的內(nèi)在原理尚未徹底揭示,所以對其的認知仍有局限性。因此,《大學(xué)》自開始就注重教導(dǎo)人們大凡天下萬物,都要循其已有知識而不斷深入探究下去,以追求其終極認識。經(jīng)過長期探索,終有一天會豁然開朗,于是一切事物所蘊含的知識與規(guī)律就會清晰地呈現(xiàn)在眼前,而自己的內(nèi)在智慧終于得到了淋漓盡致的發(fā)揮,一切知識得以融會貫通,再也沒有蔽塞。這就是研究,這就是學(xué)問的極致。</h1>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朱熹(1130—1200),字元晦,世稱朱文公。宋朝著名的理學(xué)家、思想家、哲學(xué)家、教育家、詩人,儒學(xué)集大成者,世尊稱為朱子。朱熹的理學(xué)思想對元、明、清三朝影響很大,成為三朝的官方哲學(xué),是中國教育史上繼孔子后的又一人。</h1> <h1><b style="font-size: 22px;">【賞析】</b></h1><h1> 上文第一段講到"大畏民志"才是根本。所謂"大畏民志",就是要使民眾內(nèi)心畏服,從思想上解決問題。這給為政者提出了很高要求。只有為政者自身正,才能正人。只有一心為民,以人為本,親民愛民,發(fā)展教育,振興科技,富民強國,扶正祛邪,才能使社會安定,人民才能團結(jié)和諧。</h1><h1> 第二段講到知本是認知的最高境界。就是說不論做什么事情都要看到實質(zhì),不要被表面現(xiàn)象所迷惑。要想看到事物的本質(zhì),就要去探究事物演進的原理,理解其內(nèi)在發(fā)生、發(fā)展的機制。這就是格物致知。</h1><h1> 第三段專門論述格物致知。一般將"格物致知"解釋為:"推究事物的原理,從而獲得知識。"《大學(xué)》原文講到格物致知的概念,但未專門講解。朱熹認為可能是遺失了,所以他專門補寫了這段文字。朱熹特別強調(diào)要窮究事物道理,致使知性通達至極。"格,至也。物,猶事也。窮推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他所講的"知"是知性,包含了智慧、心得感悟與知識,而不僅是指知識。所以,朱子的這一段關(guān)于格物致知的論述受到了歷代學(xué)者推崇,成為關(guān)于格物致知內(nèi)涵理解的主流觀點。</h1>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宗圣曾子畫像</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