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洛陽交通運輸集團與河南天泰富地置業(yè)有限公司房屋糾紛情況說明<br>2010年10月洛陽一運公司與河南天泰富地置業(yè)有限公司簽訂《嵩縣汽車站綜合樓合作建設協(xié)議》,一運公司與河南天泰富地置業(yè)有限公司合作建設嵩縣汽車站綜合樓,綜合樓一、二、三層屬于一運公司所有。2011年6月洛陽一運公司、洛陽第二汽車運輸公司、洛陽汽車運輸公司合并成立洛陽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 洛陽交運集團與河南天泰富地置業(yè)有限公司簽訂了《嵩縣汽車站綜合樓合作建設補充協(xié)議》.2013年3月28日嵩縣國土局與洛陽交運集團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涉案土地以出讓方式依法屬于原告洛陽交運集團所有。2013年9月2日依法繳納契稅,充分證明涉案土地依法屬于原告所有。2017年4月1日洛陽交運集團與河南天泰富地置業(yè)有限公司簽訂《協(xié)議》一份,嵩縣汽車站綜合樓1-3層未完工部分由原告負責施工,被告河南天泰富地置業(yè)有限公司一次性補償原告18萬元,并承諾半年內辦理綜合樓1-3層房權證。2017年6月1日河南天泰富地置業(yè)有限公司嵩縣鴻運大廈分公司與洛陽交運集團嵩縣分公司簽訂補充協(xié)議,被告河南天泰富地置業(yè)有限公司一次性補償原告18萬元由鴻運大廈配電房上面的第二層房屋作為全額抵償。以上事實充分說明,雙方協(xié)議一直在履行,嵩縣汽車站綜合樓1-3層屬于洛陽交運集團所有事實清楚?,F(xiàn)在我公司正在拿起法律武器捍衛(wèi)公司合法的權益,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我公司在維權期間空檔期,散布謠言蠱惑民眾,為達到其不法目的不擇手段。</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