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周末帶女兒去學鋼琴。她問我:“爸爸,彈琴有什么用?”。是的,彈琴有什么用呢?不能吃,不能喝,高考也不考,聲音大了,還會被鄰居投訴。也許一切藝術都是無用的吧。
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千個人眼中藝術也就有一千種意義。而我以為,藝術是一種表達。
文字,音符,畫筆,刻刀和你我手中的手機和照相機。所有的藝術形式,都用自己獨特的語言,表達著自己。除了音樂之外,還有我喜歡的攝影。
從出生以來,攝影就學習繪畫,并受制于繪畫,作為一種新生的表達方式,卻始終無法真正成為一門獨立的藝術。我喜歡攝影,因為相對于繪畫,它更真實,更直接,而正因如此,也更能打動人心。
與其他的藝術形式相比,真實和直接,如同一把雙刃劍,一直困擾著攝影。這既是它獨有的魅力所在,也是制約它無法成為新的藝術形式的原因之一。
但有人說過:“與自己看到的文字比較,我更愿意相信自己拍攝的照片?!?那么,你為什么拿起手機拍照呢,也許就是直接,真實的表達,或者僅僅因為我們喜歡。你說呢?
我回答女兒:“你的鋼琴是沒用,就像爸爸的攝影也沒有用啊。但是最重要的是我們喜歡,就是它最大的用處?!?<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