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實話實說:誰還有心思去拿10萬元的獎金?
文、圖/網(wǎng)風
《史記-商君列傳》記載:“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期。卒下令?!边@段話所描述的就是歷史上有名的“商鞅變法”事件之始,這是衛(wèi)國人商君公孫鞅為了增強秦國國家公信力的一次歷史性舉措,也是提高秦國法令執(zhí)行的公信力的一次歷史性舉措,秦國由“商鞅變法”開始變得逐漸富強是不容爭辯的史實。
由是,我忽然聯(lián)想到“實話實說”者該不該去領因舉報而理應獲得的獎金之事。某女星偷稅漏稅已被認定,估計需8個多億交付完畢之后才能實施獎勵。依照網(wǎng)上傳來的規(guī)定,“實說實說”者應該獲得10萬元的獎勵,于我等布衣來說是一筆可觀的收入。去哪領?問題隨之而來,某系統(tǒng)地方局的當事人已被處分,而總局的人又不待見,我說的這兩個方面的信息,前者來自官網(wǎng),后者來自個人博文《一聲嘆息一聲雷》,想來“實話實說”者真要是想主動去領這10萬元獎勵,也是件頗令人犯愁的事情。
由是,我更加好奇,這8個多億的巨額資金交付完了沒有?倘是已交付完畢,這錢是某女星自有資金,還是含有“大佬”們的幫襯?甚或,某人囊中“余糧充足”,這8個多億人民幣對她來說不過是天空飄過五個字:“那都不是事”,網(wǎng)上不是也有捕風捉影之說,說是此人僅在某銀行近段就轉(zhuǎn)出幾十個億嗎?
繼爾我不懷好意地猜測,“實話實說”者一意孤行地舉報,會不會揭露出的只是“冰山一角”?另一支“靴子”不是還沒落地嗎?《商君列傳》還記載商君所言:“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我不敢妄言當再追究誰誰的責任?但至少,某總局應該“站出來走兩步”。關于“初查”還是“初犯”的問題想來也不必贅述,《論語》中說:“往事不可追,來者猶可諫”嗎?我們的某總局能不能借此搞一次勝大的獎勵儀式,就不能來一次“立三丈之木于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到了這個地步,“實話實說”者最在意的還能是那區(qū)區(qū)10萬元獎金嗎?
史馬遷評說商君公孫鞅是一個天性殘忍寡恩的人,說他憑借秦孝公寵臣的引見,等到被任用就刑罰公子虔,欺騙魏公子,不聽從趙良的勸告,最終在秦國落得車裂的下場和謀反的罪名。想來,“實話實說”理應不當歸屬殘忍寡恩之流,而當類屬魯仲連之類,這或多或少有我主觀的成分。
司馬遷評說魯仲連時這樣說,魯仲連的行為主旨雖然不合大義,可是我贊許他作為一個平民百姓,放蕩不羈,無拘無束,不屈服于諸侯,評論當世,能夠使手握重權(quán)的公卿宰相們折服。
齊人魯仲連出計謀救了被秦國攻打的趙國,在有恩于平原君之后,于酒酣耳熱之際推辭了平原君真誠奉上的千金而不受,實在令人肅然起敬!待到齊國將領田單攻打燕國聊城一年多,戰(zhàn)死許多士兵久攻不克時,魯連仲手書一信系于箭頭射入聊城,“燕將見魯(仲)連書,泣三日,猶豫不能自決?!倍笱鄬⒎艞壍挚苟詺?,聊城城內(nèi)燕軍大亂,田單才得以血洗聊城。田單凱旋齊國后,向齊王報告了魯仲連的功勞,齊王想封魯仲連爵位。孰料,魯仲連竟然逃到海邊隱居起來。隱居不要緊,他還說了句令齊王不會太爽的大實話:“我與其富貴而受制于人,不如貧賤而看淡世俗名利自在隨心地活著?!?
“實話實說”又說:“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決不是自殺”。又說:“昨晚,夢見了遠在天堂的父親,他說,記住三個字:不能退?!弊x來令人悲從心來。
為眾人抱薪者, 不可使其凍斃于風雪。 為自由開路者, 不可使其困頓于荊棘。 ???
嗚呼,我該說些什么?原本不該爭論領與不領的問題,當是該落不落實獎的問題。如若將來“實話實說”者不再被大多數(shù)人“敬而遠之”,而是成為孩子們未來想成為的人,將來之中國該會是又一個怎樣的中國呢?這是一個我們當世之人應深思的問題。
2018.10.9鋒于固始<br></h3><h3><br></h3><h3>文章皆原創(chuàng),轉(zhuǎn)載請注明。個人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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