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2019年1月24日下午,蓮湖區(qū)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來自受援群眾送來的錦旗。"糾纏了兩年多的孩子撫養(yǎng)費問題終于了結了,多虧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是你們全心全意為我解決了這個難事。"受援人陳某的朋友向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娓娓道來。因陳某人在外地,特地委托朋友送來錦旗,表達了對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師的感激之情。</h3><h3> 事情的起因源于原告陳某與被告王某解除同居關系后,留有1歲半的孩子由陳某撫養(yǎng),王某作為孩子的父親不按時支付孩子撫養(yǎng)費且以各種理由推脫,多次與陳某發(fā)生爭吵,孩子撫養(yǎng)費問題一直未解決。而被告王某不按時支付孩子撫養(yǎng)費的行為,致使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陳某多次索要撫養(yǎng)費無果,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將王某起訴,因其經(jīng)濟困難請不起律師,得知法律援助中心可以申請法律援助。</h3><h3> 援助律師代理案件后,在法律范圍內不斷完善各方面證據(jù),耐心為受援人解讀相關法律知識,處處為受援人權益著想。最終歷時三個多月,結束了這場長達兩年多的紛爭,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陳某每月支付孩子1100元撫養(yǎng)費。</h3><h3>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設立的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律師為經(jīng)濟困難的公民,刑事案件當事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蓮湖區(qū)法律援助中心將不斷提升服務水平,著力解決困難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xiàn)實的利益問題,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讓公平正義之花更加絢麗綻放。</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