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申請人:楊壽根 身份證號362323194808150216</h3><h3>被申請人:邱明強 身份證號36232319740318</h3><h3>接到王山縣人民法院(2O19)贛1123財保1號民事裁定書后,被申請人邱明強與申請人楊壽根進行了坦承洽談,雙方就償還欠款達成和解協(xié)議如下:</h3><h3>一、被申請人邱明強楊麗芳尚欠申請人楊壽根借款柒拾四萬元。2019年元月27日前償還叁拾四萬元。</h3><h3>二、余款四十萬元,被申請人從2020年起每年償還五萬元,到2O27年全部還清。申請人放棄原來的利息約定。</h3><h3>三、本協(xié)議簽字,被申請人支付三十`四萬元后,申請人即問玉山縣人民法院撤消民事裁定書,解除對被申請人的房產(chǎn)查封。</h3><h3>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申請人的解除查封申請書上附一份。</h3><h3>申請人: 被申請人:</h3><h3>2O19年元月25日</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