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不是法官,</h3><h3>也能在法庭里審案?!</h3> <h3> 由魏都區(qū)司法局牽頭選任的第一批36名擬任陪審員,在2019年1月14日召開的區(qū)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審議通過,正式任命成為人民陪審員。</h3> <h3> 2019年2月25日,人民陪審員在區(qū)法院進行了宣誓儀式。</h3> <h3><font color="#167efb"> 1、人民陪審員有哪些權利?</font></h3><h3> <font color="#39b54a">根據《人民陪審員法》規(guī)定,人民陪審員依法享有參加審判活動、獨立發(fā)表意見、獲得履職保障等權利。</font></h3><h3><font color="#39b54a"> 法律中明確規(guī)定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利。所以就有了人民陪審員有不穿法袍,卻和法官具有同等的權利,是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被譽為‘不穿法袍的法官’的說法。</font></h3><h3><font color="#167efb"> 2、人民陪審員的審理案件的范圍?</font></h3><h3> <font color="#39b54a">《人民陪審員法》第15、16條規(guī)定:涉及群體利益、公共利益的;人民群眾廣泛關注或者其他社會影響較大的;案情復雜,需要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的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font></h3><h3><font color="#39b54a"> 但此處法律中也明確規(guī)定人民陪審員不能擔任審判長,不能獨立審判案件等。</font> </h3><h3><font color="#167efb"> 3、人民陪審員如何選拔?</font></h3><h3><font color="#39b54a"> 人民陪審員要經過候選人的產生、資格審查、確定人選,任前公示、提請任命、就職宣誓等6個程序才能真正成為一名人民陪審員。</font></h3><h3><font color="#167efb"> 4、人民陪審員的候選人是如何產生的?</font></h3><h3> <font color="#39b54a"> 陪審員候選人以隨機抽選為主、以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為輔的方式產生。按照任選人數1:20的比例,隨機抽選擬選任人民陪審員候選人之后,司法局對候選人信息進行采集、資格審查,符合任選條件的候選人,會告知他本人人民陪審員的權利和義務,征求其個人意愿。然后在通過資格審查并同意的候選名單中再隨機抽選,確定人民陪審員擬任人選。</font></h3><h3><font color="#167efb"> 5、人民陪審員有哪些條件?</font></h3><h3><font color="#39b54a"> 《人民陪審員法》中明確規(guī)定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同時年滿28周歲;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有時間和精力保證按時從事陪審工作;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font></h3><h3><font color="#167efb"> 6、對人民陪審員入選人員有哪些限制?</font></h3><h3> <font color="#39b54a"> 法律對人民陪審員入選人員也有一些限制,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同樣,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受懲戒被免除人們陪審員職務的;有其他嚴重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同樣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font></h3><h3> <font color="#167efb"> 7、自己本身有工作單位,被選中擔任人民陪審員后耽誤工作時間,會不會被所在單位扣錢?</font></h3><h3> <font color="#39b54a"> 《人民陪審員法》中第二十九條有明確規(guī)定: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克扣或者變相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font></h3><h3><font color="#39b54a"> 法律規(guī)定,人民陪審員的所在單位不得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而且法律也規(guī)定了,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guī)定按實際工作日給予補助,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費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補助。</font></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