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1. 自4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有哪些調整?</h3><h3>答:為實施更大規(guī)模減稅,深化增值稅改革,2019年4月1日起,將制造業(yè)等行業(yè)現行16%的稅率降至13%,將交通運輸業(yè)、建筑業(yè)等行業(yè)現行10%的稅率降至9%;保持6%一檔的稅率不變。</h3><h3>2. 自4月1日起,適用9%稅率的增值稅應稅行為包括哪些?</h3><h3>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9%:</h3><h3>——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h3><h3>——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h3><h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h3><h3>——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h3><h3>——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貨物。</h3><h3>3. 適用6%稅率的增值稅應稅行為包括哪些?</h3><h3>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增值電信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租賃服務除外)、生活服務、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稅率為6%。</h3><h3>4. 此次深化增值稅改革,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是否有調整?</h3><h3>答:有調整。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公告規(guī)定,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h3><h3>5. 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能否按10%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h3><h3>答:可以。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h3><h3>6.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未采用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下同),可憑哪幾種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h3><h3>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可憑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fā)票或銷售發(fā)票抵扣進項稅額。</h3><h3>7.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流通環(huán)節(jié)小規(guī)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能否用于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h3><h3>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 品,取得流通環(huán)節(jié)小規(guī)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h3><h3>8.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農產品深加工企業(yè)除外)購進農產品,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如何計算進項稅額?</h3><h3>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h3><h3>9.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農產品深加工企業(yè)除外)購進農產品,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fā)票或收購發(fā)票的,如何計算進項稅額?</h3><h3>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fā)票或收購發(fā)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fā)票或收購發(fā)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h3><h3>10.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批發(fā)、零售環(huán)節(jié)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發(fā)票,能否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h3><h3>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批發(fā)、零售環(huán)節(jié)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發(fā)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h3> <h3>11. 生活服務業(yè)納稅人同時兼營農產品深加工,能否同時適用農產品加計扣除以及加計抵減政策?</h3><h3>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guī)定,提供生活服務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可以適用加計抵減政策。該納稅人如果同時兼營農產品深加工業(yè)務,其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可按照10%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并可同時適用加計抵減政策。</h3><h3>12.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在2019年4月1日以后,其適用的扣除率需要進行調整嗎?</h3><h3>答:《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2〕38號 )明確規(guī)定,農產品核定扣除辦法規(guī)定的扣除率為銷售貨物的適用稅率。如果納稅人生產的貨物適用稅率由16%調整為13%,則其扣除率也應由16%調整為13%;如果納稅人生產的貨物適用稅率由10%調整為9%,則其扣除率也應由10%調整為9%。</h3><h3>13.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稅率貨物又用于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是否需要分別核算?</h3><h3>答:需要分別核算。未分別核算的,統一以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fā)票或銷售發(fā)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h3><h3>14. 我單位2019年1月購入一層寫字樓,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當前尚有購入寫字樓的不動產進項稅額40%未抵扣,我單位能否在2019年4月所屬期抵扣剩余的30%,在5月所屬期抵扣剩余的10%?</h3><h3>答:不可以。納稅人在2019年3月31日前尚未抵扣的不動產進項稅額的40%,自2019年4月所屬期起,只能一次性轉入進項稅額進行抵扣。</h3><h3>15. 我單位2019年4月購入一層寫字樓,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購入寫字樓的不動產進項稅額還需要分兩年抵扣嗎?</h3><h3>答:不需要,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不動產的進項稅額不再分兩年抵扣,而是在購進不動產的當期一次性抵扣進項稅額。</h3><h3>16. 我單位2018年6月購入一層寫字樓,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購入寫字樓的不動產進項稅額在2018年7月申報抵扣了60%,在今年哪個月份就能夠申報抵扣剩下的40%?</h3><h3>答: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h3><h3>17. 我單位2019年1月購入一層寫字樓,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當前尚有購入寫字樓的不動產進項稅額40%未抵扣,我單位能否在2019年8月申報抵扣剩下的40%不動產進項稅額。</h3><h3>答:可以,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行選擇申報月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h3><h3>18. 我單位2019年4月對原有廠房進行修繕改造,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為本次修繕購進的材料、設備、中央空調等進項稅額,還需要分兩年抵扣嗎?</h3><h3>答:不需要,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不動產的進項稅額不再分兩年抵扣。</h3><h3>19.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能否抵扣進項稅額?</h3><h3>答:可以。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h3><h3>20.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際旅客運輸服務,能否抵扣進項稅額?</h3><h3>答:不能。納稅人提供國際旅客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政策。相應地,購買國際旅客運輸服務不能抵扣進項稅額。</h3> <h3>21. 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h3><h3>答:是的。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guī)定,目前暫允許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h3><h3>22.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有哪些種類?</h3><h3>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h3><h3>23.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如何計算進項稅額?</h3><h3>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進項稅額為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h3><h3>24.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如何計算進項稅額?</h3><h3>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h3><h3>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h3><h3>25.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鐵路車票的,如何計算進項稅額?</h3><h3>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h3><h3>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h3><h3>26.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公路、水路等客票的,如何計算進項稅額?</h3><h3>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h3><h3>公路、水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h3><h3>27. 本次深化增值稅改革新出臺了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其具體內容是什么?</h3><h3>答:符合條件的從事生產、生活服務業(yè)一般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用于抵減應納稅額。</h3><h3>28.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zhí)行期限是什么?</h3><h3>答: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zhí)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這里的執(zhí)行期限是指稅款所屬期。</h3><h3>29.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所稱的生產、生活服務業(yè)納稅人是指哪些納稅人?</h3><h3>答: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中所稱的生產、生活服務業(yè)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h3><h3>30.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所稱的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具體范圍是指什么?</h3><h3>答: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fā))執(zhí)行。</h3><h3>郵政服務,是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yè)提供郵件寄遞、郵政匯兌和機要通信等郵政基本服務的業(yè)務活動。包括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和其他郵政服務。</h3><h3>電信服務,是指利用有線、無線的電磁系統或者光電系統等各種通信網絡資源,提供語音通話服務,傳送、發(fā)射、接收或者應用圖像、短信等電子數據和信息的業(yè)務活動。包括基礎電信服務和增值電信服務。</h3><h3>現代服務,是指圍繞制造業(yè)、文化產業(yè)、現代物流產業(yè)等提供技術性、知識性服務的業(yè)務活動。包括研發(fā)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chuàng)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商務輔助服務和其他現代服務。</h3><h3>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xiāng)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yī)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h3> <h3>31. 納稅人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應當如何計算?</h3><h3>答: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其銷售額比重按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累計銷售額進行計算;實際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經營期的累計銷售額計算。</h3><h3>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其銷售額比重按照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累計銷售額進行計算。</h3><h3>32. 納稅人兼有四項服務中多項應稅行為的,其銷售額比重應當如何計算?</h3><h3>答:納稅人兼有四項服務中多項應稅行為的,其四項服務中多項應稅行為的當期銷售額應當合并計算,然后再除以納稅人當期全部的銷售額,以此計算銷售額的比重。</h3><h3>33. 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可以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嗎?</h3><h3>答:不可以,加計抵減政策是按照一般納稅人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的10%計算的,只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才可以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h3><h3>34.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規(guī)定:“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當年內不再調整”,具體是指什么?</h3><h3>答:是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一個自然年度內不再調整。下一個自然年度,再按照上一年的實際情況重新計算確定是否適用加計抵減政策。</h3><h3>35.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規(guī)定:“納稅人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一并計提”,請舉例說明如何適用該條例。</h3><h3>答:舉例而言,新設立的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能會存在這種情況,如某納稅人2019年4月設立,2019年5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若符合條件,可以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6月份一并計提5-6月份的加計抵減額。</h3><h3>36. 按照現行規(guī)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是否可以計提加計抵減額?</h3><h3>答:不可以,只有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才能計提加計抵減額。</h3><h3>37. 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guī)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在計提加計抵減額時如何處理?</h3><h3>答: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如果發(fā)生了進項稅額轉出,則納稅人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h3><h3>38. 增值稅加計抵減額的計算公式是什么?</h3><h3>答: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h3><h3>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h3><h3>39.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其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可以抵減加計抵減額嗎?</h3><h3>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不可以從加計抵減額中抵減。加計抵減額只可以抵減一般計稅方法下的應納稅額。</h3><h3>40.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規(guī)定計提的當期加計抵減額,應當如何抵減應納稅額?</h3><h3>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當期應納稅額大于零時,就可以用加計抵減額抵減當期應納稅額,當期未抵減完的,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減。</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