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7、杭州永創(chuàng)智能設備公司電梯乘客墜落事故</h3><h3>(一)事故概況</h3><h3>2011年12月10日14時50分左右,杭州永創(chuàng)智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纏繞機組組長吳某與同事從四樓搬運貨物至一樓后,又乘梯回四樓時電梯停止運行,電梯轎廂停在二樓和三樓之間(轎廂底部離二樓地面距離1.24米,轎廂護角板底端距離二樓地面0.40米),當時轎廂內有8人、2輛液壓車和1臺纏繞機。被困后,吳某首先打電話向辦公室主任丁某求救,隨后又打電話給纏繞組副組長林某,讓其拿三角鑰匙開電梯門。林某從吳某辦公抽屜里取出三角鑰匙交給陳某去開二樓電梯層門,陳某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后,與被困人員配合,強行扒開電梯轎門。隨后,被困人員開始從轎廂向外跳至二樓地面,吳某是第二個向外跳的,吳某用雙手撐著轎廂底部向下跳,由于落地時人未站穩(wěn),身體向后仰倒,頭向下跌入電梯井道底坑(轎廂底部與底坑距離為7.84米)?,F(xiàn)場員工將其救上后立即送往醫(y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h3><h3>(二)事故原因</h3><h3>1、直接原因:①當電梯運行時,平層感應開關由于擦碰引起連接線松動后脫落,導致平層感應開關失效,電梯主控板未接收到相應的樓層位置信號,爬行時間過長,控制系統(tǒng)即做出停梯保護指令,電梯停止運行。②停梯后,吳某擅自派人用三角鑰匙打開電梯層門,在明知電梯未平層、現(xiàn)場施救保護措施不當?shù)那闆r下,違規(guī)自救,不慎從電梯轎底與二樓樓面之間墜入電梯井道底坑。</h3><h3>2、間接原因:①永創(chuàng)智能公司未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未有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虛設,留于形式。②永創(chuàng)智能公司電梯三角鑰匙管理使用混亂,未做到電梯三角鑰匙專人專管;未配備電梯專職司機,車間使用的電梯存在無證操作的現(xiàn)象。③永創(chuàng)智能公司對員工的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不到位,以致員工安全意識淡薄,違規(guī)使用電梯。④永創(chuàng)智能公司員工的現(xiàn)場施救保護措施不當,在無救援常識的情況下,違章冒險自救,導致事故發(fā)生。 </h3><h3>(三)防范措施</h3><h3>1、全面落實安全主體責任,認真履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有關操作規(guī)程和制度,定期進行意外事件和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h3><h3>2、加強公司員工的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從業(yè)人員的防范意識、安全意識和綜合素質,落實電梯三角鑰匙專人專管,電梯操作做到持證上崗。</h3><h3>3、加強本單位特種設備的日常安全檢查和巡查,對本單位所有特種設備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安全隱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h3><h3>4、維保單位應不斷提高電梯維保質量和水平,加強對電梯維保工作的現(xiàn)場監(jiān)督和巡查,確保電梯安全運行。</h3><h3>5、園區(qū)管委會應進一步加強對園區(qū)企業(yè)安全工作的管理,規(guī)范園區(qū)企業(yè)的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實企業(yè)安全主體責任,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fā)生。</h3> <h3>案例三 2013年7月28日浙江省義烏市龍淮松緊帶有限公司人員墜落電梯井道事故</h3><h3>(一)事故概括</h3><h3>2013年7月28日下午16時左右,浙江省義烏市尚經工業(yè)區(qū)的龍淮松緊帶有限公司內電梯發(fā)生人員墜落井道事故,造成1人死亡。</h3><h3>事發(fā)時,該公司的貨車司機在3樓搬運貨物過程中,擅自扒開電梯層門,在未確認轎廂位置的情況下誤入井道,不慎從3樓層門區(qū)域墜落至底坑,經搶救無效死亡。</h3><h3>(二)事故原因分析</h3><h3>1.直接原因。貨車司機在使用電梯搬運貨物時,擅自扒開3樓電梯層門,在未確認電梯轎廂位置情況下,不慎墜入底坑,是本次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h3><h3>2.間接原因</h3><h3>(1)電梯使用單位未落實好電梯維保單位,未申報電梯定期檢驗,在電梯存在事故隱患且故障頻發(fā)的情況下,未對電梯落實停用措施,未及時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和防護措施,</h3><h3>(2)電梯使用單位法規(guī)意識、安全意識淡薄,電梯安全管理混亂,未對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h3><h3>(3)電梯使用單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無證上崗,安全意識淡薄,未履行好電梯安全管理職責。</h3><h3>(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h3><h3>1.使用單位應對電梯的使用安全負責,委托具有相應電梯維修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保。</h3><h3>2.使用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繼續(xù)使用。</h3><h3>3.使用單位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持有《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責。</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