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官司打贏了,卻倒貼十幾萬。打官司請律師,訴訟費,鑒定費,交通費...強制執(zhí)行期間,還要請律師。又有律師,交通,懸賞...等費。</h3><h3>法院依法將案件移交執(zhí)行局,執(zhí)行局接到案件后,在電腦上走走程序,看看能否在電腦上找到被執(zhí)行人財產(可天下沒有那么傻的人,等著你來查財產。其實官司其間被執(zhí)行人就已經將財產轉移。)</h3><h3>法院執(zhí)行局見查不到被執(zhí)行人財產,就找到申請人,將打印查詢的財產清單交給申請人看,并說,我們已盡力,被執(zhí)行人沒有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終結本次執(zhí)行。如果你能發(fā)現(xiàn)被執(zhí)行人財產,可以再次申請回復執(zhí)行。</h3><h3>就這樣案件被無形中退還給申請人(雖然法律有規(guī)定,在半年中法院依然會依法在電腦中進行查詢被執(zhí)行人財產)但幾年來始終沒有結果。</h3><h3>當然這幾年中,當事人,跑福建,上廣東,去上海...找遍了祖國千山萬水。</h3><h3>為了查找線索,當事人還得請律師到法院去開調查令。幾十張調查令,就是幾十個單位。有的單位配合,就很快查清楚??僧吘购芏鄦挝徊挥枧浜?,原因只有一個,國家法律中沒有那條法律規(guī)定,要單位積極配合的責任。因此法院調查令成了名副其實的一紙空文。</h3><h3>一個地方被卡,一切都是徒勞。為了找到根本就不認識的被執(zhí)行人(我只認識實際操作人真正的老板,被執(zhí)行人只是替身),只好白天黑夜,漫無目標,天天蹲守,到處搜尋,走南闖北。發(fā)懸賞公告。</h3><h3>幾年來人影都沒找到,更不要說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這能找到被執(zhí)行人,財產嗎?那就是天下奇跡了)</h3><h3>其實我都在白忙活,被執(zhí)行人在打官司時就將財產,錢全部轉移給實際操作人真正的老板,被執(zhí)行人只要躲起來就行。實際操作人真正的老板,依照國家法律,誰也不敢動他,他和被執(zhí)行人照樣花天酒地,豪車開開,別墅住住,吃好,穿好,不要太瀟灑。</h3><h3>可憐的申請人為了找人,找財產,卻又倒貼十幾萬。</h3><h3>人家欠我?guī)资f,法院只是在電腦上查查(可有那個被執(zhí)行人等著你去查他的錢,財產,早就轉移了)然后以找不到為理由,終止本次執(zhí)行。剩下的就讓你自已去查,我們只是一個普通公民,銀行,房產,車輛,移動通信,公安,工商,……我們都沒有權利去查。只好用死辦法,大海撈針,天天去尋找。日夜去蹲守,蚊蟲咬,炎熱,臭氣沖天,一眼不眨。還要朝來白眼,謾罵?你們在這里偷偷摸摸地干什么?想偷東西,還是想偷女人? 有用嗎?現(xiàn)實生活中這樣的老賴太多了,你想他借到你幾千萬,上個億,他會還嗎?那怕坐牢,他也選擇不還。所以根據法律,早就轉移了。聰明的老賴,剛做企業(yè)時,就已經想好了退路,法定代表人不是自已,股東也不是自已,掙的錢卻是他自已的,一切債務與他(實際操作人)沒關系。如果國家不嚴厲打擊,將來社會都會這樣不誠不信,有問題,就逃避,怨天尤人。規(guī)避責任。這樣,我想每個人也不愿意看到社會是這樣的結果吧!老賴為何會每年上升?又為何會有那么多人為失信老賴打抱不平?失信人員是有履行能力拒不還錢的,才為失信人員。既然老賴有還款能力,又為何不去強制執(zhí)行?如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實際操作人,隨便安排一個人去做法定代表人,然后在外簽訂合同,一旦出事,為規(guī)避法律責任。早就將財產轉移,公司成了空殼公司。法院也無法執(zhí)行。法定代表人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人,什么也沒有。而實際操作人,又可以另外找一個無關的人,開一個新的公司,在外繼續(xù)簽訂合同,過著逍遙自在的好日子。財產可以寄放在親人,好朋友哪里,甚至房產都可以寫親人,朋友的名字。坐著親人,朋友名下的豪車(老賴的錢購買的)周游世界。似想,法院還有什么辦法去執(zhí)行呢?更何況,有的人,名下一個妻子,實際有幾個情人,把財產,房產放到情人名下,你又怎么去查?怎么去執(zhí)行?老賴不是沒錢,就是不還。你看有位老賴,他兒子考上大學,因自已為失信人員,害怕由此影響兒子前程,就立馬還清了借貸。這說明什么?可就因為這樣,還有許多人站出來為“老賴”打抱不平。</h3> <h3>官司打贏了,卻倒貼十幾萬。打官司請律師,訴訟費,鑒定費,交通費...強制執(zhí)行期間,還要請律師。又有律師,交通,懸賞...等費。</h3><h3>法院依法將案件移交執(zhí)行局,執(zhí)行局接到案件后,在電腦上走走程序,看看能否在電腦上找到被執(zhí)行人財產(可天下沒有那么傻的人,等著你來查財產。其實官司其間被執(zhí)行人就已經將財產轉移。)</h3><h3>法院執(zhí)行局見查不到被執(zhí)行人財產,就找到申請人,將打印查詢的財產清單交給申請人看,并說,我們已盡力,被執(zhí)行人沒有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終結本次執(zhí)行。如果你能發(fā)現(xiàn)被執(zhí)行人財產,可以再次申請回復執(zhí)行。</h3><h3>就這樣案件被無形中退還給申請人(雖然法律有規(guī)定,在半年中法院依然會依法在電腦中進行查詢被執(zhí)行人財產)但幾年來始終沒有結果。</h3><h3>當然這幾年中,當事人,跑福建,上廣東,去上海...找遍了祖國千山萬水。</h3><h3>為了查找線索,當事人還得請律師到法院去開調查令。幾十張調查令,就是幾十個單位。有的單位配合,就很快查清楚??僧吘购芏鄦挝徊挥枧浜希蛑挥幸粋€,國家法律中沒有那條法律規(guī)定,要單位積極配合的責任。因此法院調查令成了名副其實的一紙空文。</h3><h3>一個地方被卡,一切都是徒勞。為了找到根本就不認識的被執(zhí)行人(我只認識實際操作人真正的老板,被執(zhí)行人只是替身),只好白天黑夜,漫無目標,天天蹲守,到處搜尋,走南闖北。發(fā)懸賞公告。</h3><h3>幾年來人影都沒找到,更不要說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這能找到被執(zhí)行人,財產嗎?那就是天下奇跡了)</h3><h3>其實我都在白忙活,被執(zhí)行人在打官司時就將財產,錢全部轉移給實際操作人真正的老板,被執(zhí)行人只要躲起來就行。實際操作人真正的老板,依照國家法律,誰也不敢動他,他和被執(zhí)行人照樣花天酒地,豪車開開,別墅住住,吃好,穿好,不要太瀟灑。</h3><h3>可憐的申請人為了找人,找財產,卻又倒貼十幾萬。</h3><h3>人家欠我?guī)资f,法院只是在電腦上查查(可有那個被執(zhí)行人等著你去查他的錢,財產,早就轉移了)然后以找不到為理由,終止本次執(zhí)行。剩下的就讓你自已去查,我們只是一個普通公民,銀行,房產,車輛,移動通信,公安,工商,……我們都沒有權利去查。只好用死辦法,大海撈針,天天去尋找。日夜去蹲守,蚊蟲咬,炎熱,臭氣沖天,一眼不眨。還要朝來白眼,謾罵?你們在這里偷偷摸摸地干什么?想偷東西,還是想偷女人? 有用嗎?現(xiàn)實生活中這樣的老賴太多了,你想他借到你幾千萬,上個億,他會還嗎?那怕坐牢,他也選擇不還。所以根據法律,早就轉移了。聰明的老賴,剛做企業(yè)時,就已經想好了退路,法定代表人不是自已,股東也不是自已,掙的錢卻是他自已的,一切債務與他(實際操作人)沒關系。如果國家不嚴厲打擊,將來社會都會這樣不誠不信,有問題,就逃避,怨天尤人。規(guī)避責任。這樣,我想每個人也不愿意看到社會是這樣的結果吧!老賴為何會每年上升?又為何會有那么多人為失信老賴打抱不平?失信人員是有履行能力拒不還錢的,才為失信人員。既然老賴有還款能力,又為何不去強制執(zhí)行?如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實際操作人,隨便安排一個人去做法定代表人,然后在外簽訂合同,一旦出事,為規(guī)避法律責任。早就將財產轉移,公司成了空殼公司。法院也無法執(zhí)行。法定代表人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人,什么也沒有。而實際操作人,又可以另外找一個無關的人,開一個新的公司,在外繼續(xù)簽訂合同,過著逍遙自在的好日子。財產可以寄放在親人,好朋友哪里,甚至房產都可以寫親人,朋友的名字。坐著親人,朋友名下的豪車(老賴的錢購買的)周游世界。似想,法院還有什么辦法去執(zhí)行呢?更何況,有的人,名下一個妻子,實際有幾個情人,把財產,房產放到情人名下,你又怎么去查?怎么去執(zhí)行?老賴不是沒錢,就是不還。你看有位老賴,他兒子考上大學,因自已為失信人員,害怕由此影響兒子前程,就立馬還清了借貸。這說明什么?可就因為這樣,還有許多人站出來為“老賴”打抱不平。</h3> <h3>官司打贏了,卻倒貼十幾萬。打官司請律師,訴訟費,鑒定費,交通費...強制執(zhí)行期間,還要請律師。又有律師,交通,懸賞...等費。</h3><h3>法院依法將案件移交執(zhí)行局,執(zhí)行局接到案件后,在電腦上走走程序,看看能否在電腦上找到被執(zhí)行人財產(可天下沒有那么傻的人,等著你來查財產。其實官司其間被執(zhí)行人就已經將財產轉移。)</h3><h3>法院執(zhí)行局見查不到被執(zhí)行人財產,就找到申請人,將打印查詢的財產清單交給申請人看,并說,我們已盡力,被執(zhí)行人沒有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終結本次執(zhí)行。如果你能發(fā)現(xiàn)被執(zhí)行人財產,可以再次申請回復執(zhí)行。</h3><h3>就這樣案件被無形中退還給申請人(雖然法律有規(guī)定,在半年中法院依然會依法在電腦中進行查詢被執(zhí)行人財產)但幾年來始終沒有結果。</h3><h3>當然這幾年中,當事人,跑福建,上廣東,去上海...找遍了祖國千山萬水。</h3><h3>為了查找線索,當事人還得請律師到法院去開調查令。幾十張調查令,就是幾十個單位。有的單位配合,就很快查清楚??僧吘购芏鄦挝徊挥枧浜希蛑挥幸粋€,國家法律中沒有那條法律規(guī)定,要單位積極配合的責任。因此法院調查令成了名副其實的一紙空文。</h3><h3>一個地方被卡,一切都是徒勞。為了找到根本就不認識的被執(zhí)行人(我只認識實際操作人真正的老板,被執(zhí)行人只是替身),只好白天黑夜,漫無目標,天天蹲守,到處搜尋,走南闖北。發(fā)懸賞公告。</h3><h3>幾年來人影都沒找到,更不要說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這能找到被執(zhí)行人,財產嗎?那就是天下奇跡了)</h3><h3>其實我都在白忙活,被執(zhí)行人在打官司時就將財產,錢全部轉移給實際操作人真正的老板,被執(zhí)行人只要躲起來就行。實際操作人真正的老板,依照國家法律,誰也不敢動他,他和被執(zhí)行人照樣花天酒地,豪車開開,別墅住住,吃好,穿好,不要太瀟灑。</h3><h3>可憐的申請人為了找人,找財產,卻又倒貼十幾萬。</h3><h3>人家欠我?guī)资f,法院只是在電腦上查查(可有那個被執(zhí)行人等著你去查他的錢,財產,早就轉移了)然后以找不到為理由,終止本次執(zhí)行。剩下的就讓你自已去查,我們只是一個普通公民,銀行,房產,車輛,移動通信,公安,工商,……我們都沒有權利去查。只好用死辦法,大海撈針,天天去尋找。日夜去蹲守,蚊蟲咬,炎熱,臭氣沖天,一眼不眨。還要朝來白眼,謾罵?你們在這里偷偷摸摸地干什么?想偷東西,還是想偷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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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嗎?現(xiàn)實生活中這樣的老賴太多了,你想他借到你幾千萬,上個億,他會還嗎?那怕坐牢,他也選擇不還。所以根據法律,早就轉移了。聰明的老賴,剛做企業(yè)時,就已經想好了退路,法定代表人不是自已,股東也不是自已,掙的錢卻是他自已的,一切債務與他(實際操作人)沒關系。如果國家不嚴厲打擊,將來社會都會這樣不誠不信,有問題,就逃避,怨天尤人。規(guī)避責任。這樣,我想每個人也不愿意看到社會是這樣的結果吧!老賴為何會每年上升?又為何會有那么多人為失信老賴打抱不平?失信人員是有履行能力拒不還錢的,才為失信人員。既然老賴有還款能力,又為何不去強制執(zhí)行?如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實際操作人,隨便安排一個人去做法定代表人,然后在外簽訂合同,一旦出事,為規(guī)避法律責任。早就將財產轉移,公司成了空殼公司。法院也無法執(zhí)行。法定代表人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人,什么也沒有。而實際操作人,又可以另外找一個無關的人,開一個新的公司,在外繼續(xù)簽訂合同,過著逍遙自在的好日子。財產可以寄放在親人,好朋友哪里,甚至房產都可以寫親人,朋友的名字。坐著親人,朋友名下的豪車(老賴的錢購買的)周游世界。似想,法院還有什么辦法去執(zhí)行呢?更何況,有的人,名下一個妻子,實際有幾個情人,把財產,房產放到情人名下,你又怎么去查?怎么去執(zhí)行?老賴不是沒錢,就是不還。你看有位老賴,他兒子考上大學,因自已為失信人員,害怕由此影響兒子前程,就立馬還清了借貸。這說明什么?可就因為這樣,還有許多人站出來為“老賴”打抱不平。</h3> <h3>官司打贏了,卻倒貼十幾萬。打官司請律師,訴訟費,鑒定費,交通費...強制執(zhí)行期間,還要請律師。又有律師,交通,懸賞...等費。</h3><h3>法院依法將案件移交執(zhí)行局,執(zhí)行局接到案件后,在電腦上走走程序,看看能否在電腦上找到被執(zhí)行人財產(可天下沒有那么傻的人,等著你來查財產。其實官司其間被執(zhí)行人就已經將財產轉移。)</h3><h3>法院執(zhí)行局見查不到被執(zhí)行人財產,就找到申請人,將打印查詢的財產清單交給申請人看,并說,我們已盡力,被執(zhí)行人沒有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終結本次執(zhí)行。如果你能發(fā)現(xiàn)被執(zhí)行人財產,可以再次申請回復執(zhí)行。</h3><h3>就這樣案件被無形中退還給申請人(雖然法律有規(guī)定,在半年中法院依然會依法在電腦中進行查詢被執(zhí)行人財產)但幾年來始終沒有結果。</h3><h3>當然這幾年中,當事人,跑福建,上廣東,去上海...找遍了祖國千山萬水。</h3><h3>為了查找線索,當事人還得請律師到法院去開調查令。幾十張調查令,就是幾十個單位。有的單位配合,就很快查清楚??僧吘购芏鄦挝徊挥枧浜?,原因只有一個,國家法律中沒有那條法律規(guī)定,要單位積極配合的責任。因此法院調查令成了名副其實的一紙空文。</h3><h3>一個地方被卡,一切都是徒勞。為了找到根本就不認識的被執(zhí)行人(我只認識實際操作人真正的老板,被執(zhí)行人只是替身),只好白天黑夜,漫無目標,天天蹲守,到處搜尋,走南闖北。發(fā)懸賞公告。</h3><h3>幾年來人影都沒找到,更不要說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這能找到被執(zhí)行人,財產嗎?那就是天下奇跡了)</h3><h3>其實我都在白忙活,被執(zhí)行人在打官司時就將財產,錢全部轉移給實際操作人真正的老板,被執(zhí)行人只要躲起來就行。實際操作人真正的老板,依照國家法律,誰也不敢動他,他和被執(zhí)行人照樣花天酒地,豪車開開,別墅住住,吃好,穿好,不要太瀟灑。</h3><h3>可憐的申請人為了找人,找財產,卻又倒貼十幾萬。</h3><h3>人家欠我?guī)资f,法院只是在電腦上查查(可有那個被執(zhí)行人等著你去查他的錢,財產,早就轉移了)然后以找不到為理由,終止本次執(zhí)行。剩下的就讓你自已去查,我們只是一個普通公民,銀行,房產,車輛,移動通信,公安,工商,……我們都沒有權利去查。只好用死辦法,大海撈針,天天去尋找。日夜去蹲守,蚊蟲咬,炎熱,臭氣沖天,一眼不眨。還要朝來白眼,謾罵?你們在這里偷偷摸摸地干什么?想偷東西,還是想偷女人? 有用嗎?現(xiàn)實生活中這樣的老賴太多了,你想他借到你幾千萬,上個億,他會還嗎?那怕坐牢,他也選擇不還。所以根據法律,早就轉移了。聰明的老賴,剛做企業(yè)時,就已經想好了退路,法定代表人不是自已,股東也不是自已,掙的錢卻是他自已的,一切債務與他(實際操作人)沒關系。如果國家不嚴厲打擊,將來社會都會這樣不誠不信,有問題,就逃避,怨天尤人。規(guī)避責任。這樣,我想每個人也不愿意看到社會是這樣的結果吧!老賴為何會每年上升?又為何會有那么多人為失信老賴打抱不平?失信人員是有履行能力拒不還錢的,才為失信人員。既然老賴有還款能力,又為何不去強制執(zhí)行?如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實際操作人,隨便安排一個人去做法定代表人,然后在外簽訂合同,一旦出事,為規(guī)避法律責任。早就將財產轉移,公司成了空殼公司。法院也無法執(zhí)行。法定代表人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人,什么也沒有。而實際操作人,又可以另外找一個無關的人,開一個新的公司,在外繼續(xù)簽訂合同,過著逍遙自在的好日子。財產可以寄放在親人,好朋友哪里,甚至房產都可以寫親人,朋友的名字。坐著親人,朋友名下的豪車(老賴的錢購買的)周游世界。似想,法院還有什么辦法去執(zhí)行呢?更何況,有的人,名下一個妻子,實際有幾個情人,把財產,房產放到情人名下,你又怎么去查?怎么去執(zhí)行?老賴不是沒錢,就是不還。你看有位老賴,他兒子考上大學,因自已為失信人員,害怕由此影響兒子前程,就立馬還清了借貸。這說明什么?可就因為這樣,還有許多人站出來為“老賴”打抱不平。</h3> <h3>官司打贏了,卻倒貼十幾萬。打官司請律師,訴訟費,鑒定費,交通費...強制執(zhí)行期間,還要請律師。又有律師,交通,懸賞...等費。</h3><h3>法院依法將案件移交執(zhí)行局,執(zhí)行局接到案件后,在電腦上走走程序,看看能否在電腦上找到被執(zhí)行人財產(可天下沒有那么傻的人,等著你來查財產。其實官司其間被執(zhí)行人就已經將財產轉移。)</h3><h3>法院執(zhí)行局見查不到被執(zhí)行人財產,就找到申請人,將打印查詢的財產清單交給申請人看,并說,我們已盡力,被執(zhí)行人沒有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終結本次執(zhí)行。如果你能發(fā)現(xiàn)被執(zhí)行人財產,可以再次申請回復執(zhí)行。</h3><h3>就這樣案件被無形中退還給申請人(雖然法律有規(guī)定,在半年中法院依然會依法在電腦中進行查詢被執(zhí)行人財產)但幾年來始終沒有結果。</h3><h3>當然這幾年中,當事人,跑福建,上廣東,去上海...找遍了祖國千山萬水。</h3><h3>為了查找線索,當事人還得請律師到法院去開調查令。幾十張調查令,就是幾十個單位。有的單位配合,就很快查清楚。可畢竟很多單位不予配合,原因只有一個,國家法律中沒有那條法律規(guī)定,要單位積極配合的責任。因此法院調查令成了名副其實的一紙空文。</h3><h3>一個地方被卡,一切都是徒勞。為了找到根本就不認識的被執(zhí)行人(我只認識實際操作人真正的老板,被執(zhí)行人只是替身),只好白天黑夜,漫無目標,天天蹲守,到處搜尋,走南闖北。發(fā)懸賞公告。</h3><h3>幾年來人影都沒找到,更不要說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這能找到被執(zhí)行人,財產嗎?那就是天下奇跡了)</h3><h3>其實我都在白忙活,被執(zhí)行人在打官司時就將財產,錢全部轉移給實際操作人真正的老板,被執(zhí)行人只要躲起來就行。實際操作人真正的老板,依照國家法律,誰也不敢動他,他和被執(zhí)行人照樣花天酒地,豪車開開,別墅住住,吃好,穿好,不要太瀟灑。</h3><h3>可憐的申請人為了找人,找財產,卻又倒貼十幾萬。</h3><h3>人家欠我?guī)资f,法院只是在電腦上查查(可有那個被執(zhí)行人等著你去查他的錢,財產,早就轉移了)然后以找不到為理由,終止本次執(zhí)行。剩下的就讓你自已去查,我們只是一個普通公民,銀行,房產,車輛,移動通信,公安,工商,……我們都沒有權利去查。只好用死辦法,大海撈針,天天去尋找。日夜去蹲守,蚊蟲咬,炎熱,臭氣沖天,一眼不眨。還要朝來白眼,謾罵?你們在這里偷偷摸摸地干什么?想偷東西,還是想偷女人? 有用嗎?現(xiàn)實生活中這樣的老賴太多了,你想他借到你幾千萬,上個億,他會還嗎?那怕坐牢,他也選擇不還。所以根據法律,早就轉移了。聰明的老賴,剛做企業(yè)時,就已經想好了退路,法定代表人不是自已,股東也不是自已,掙的錢卻是他自已的,一切債務與他(實際操作人)沒關系。如果國家不嚴厲打擊,將來社會都會這樣不誠不信,有問題,就逃避,怨天尤人。規(guī)避責任。這樣,我想每個人也不愿意看到社會是這樣的結果吧!老賴為何會每年上升?又為何會有那么多人為失信老賴打抱不平?失信人員是有履行能力拒不還錢的,才為失信人員。既然老賴有還款能力,又為何不去強制執(zhí)行?如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實際操作人,隨便安排一個人去做法定代表人,然后在外簽訂合同,一旦出事,為規(guī)避法律責任。早就將財產轉移,公司成了空殼公司。法院也無法執(zhí)行。法定代表人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人,什么也沒有。而實際操作人,又可以另外找一個無關的人,開一個新的公司,在外繼續(xù)簽訂合同,過著逍遙自在的好日子。財產可以寄放在親人,好朋友哪里,甚至房產都可以寫親人,朋友的名字。坐著親人,朋友名下的豪車(老賴的錢購買的)周游世界。似想,法院還有什么辦法去執(zhí)行呢?更何況,有的人,名下一個妻子,實際有幾個情人,把財產,房產放到情人名下,你又怎么去查?怎么去執(zhí)行?老賴不是沒錢,就是不還。你看有位老賴,他兒子考上大學,因自已為失信人員,害怕由此影響兒子前程,就立馬還清了借貸。這說明什么?可就因為這樣,還有許多人站出來為“老賴”打抱不平。</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