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孩子是有點小任性的,他不是大人,還沒有理智到通過意志力、克制力以及耐心去完成自己不喜歡做的事兒。所以需要在“苦”的后面加點甜蜜的“糖”,讓他有做事的動力,也是對他的補償。2019年10月2日由李棟玉媽媽分享讀書 : 讓孩子做他不喜歡的事用普雷馬克原理就行</h3><h3><br></h3> <h3> 普雷馬克原理也叫祖母原則,是用一個高頻行為作為有效地強化物來強化低頻行為,從而是低頻行為高頻化,常態(tài)化。也就是用孩子喜歡做的事作為獎勵,推動孩子去做她不喜歡的事情。</h3> <h3> 文中通過小清的案例我們看到:在強化物的強烈誘惑下,孩子才容易答應大人的要求,完成當下的事情!需要注意的是~強化物必須是孩子熱愛的、渴望的,找準了強化物,事情就成功了一大半。</h3><h3></h3> <h3> 通過小馳的案例我們看到:對于太小的孩子,得到獎勵物的時間不能太久太遠,當孩子看到“美景”、感覺遙遙無期的時候,便容易失去堅持力。</h3> <h3> 溪溪的案例告訴我們:運用此原理本身就帶有權(quán)威性,太過民主,順著孩子的意愿,最后一定不可收拾,家長要堅持原則,嚴格執(zhí)行。人都是趨利避害、天生懶惰的。生活中總有不喜歡做但又必須去做的事,利用普雷馬克原理,就能幫助孩子去做他這個年齡段必須要做的事情吧,把本來的低頻行為變成高頻行為,以養(yǎng)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但是此原理不宜過度使用,否則孩子容易形成依賴,凡是講條件,這樣會影響孩子自律的形成。</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