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fā)生在四月八號早晨,當(dāng)事人是我公公,對方是一個村上一家姓,據(jù)我公公說事發(fā)當(dāng)時,我公公騎電瓶三輪車由老家方向趕往明南,對方騎電瓶車由明南往反村上,有個交集點橫山集,對方扭動車身忽然摔倒在地,我公公只聽砰的一聲,回頭看,只見她車已經(jīng)摔的很遠,人卻睡在地上,手指擠壓擦傷了一層皮,我公公停下來大概十米遠處,對方稱呼我公公為哥哥,連忙呼喊我公公“三哥幫幫忙,我手流血了,請哥哥幫忙把我送醫(yī)院,我公公出于好意就沒顧及那么多,連忙把她送到醫(yī)院,事后就回來了,事情過去一個月之久,她家突然報警稱我公公與她家發(fā)生碰撞,事先找了律師設(shè)了局,借律師的關(guān)系人脈找到了事故中隊長,中隊長接了案子,就呼之我公公去做筆錄,我接到公公的訴說,我陪我公公去了事故中隊,我記憶猶新,當(dāng)時將克尚語氣很平和,要我公公把來龍去脈詳細說清楚,我公公一直說詞和我描述一致,突然將克尚臉色大變,語氣沉重,把我公公傳喚到審訊室,一會聲音大呼起來,用恐嚇的方式,把我本人推在外面,時不時的說你走開,不要妨礙我公事,時間一個多小時過去了,我公公出來了,因為不懂法律知識,我沒問那么多,事隔半個月后,事故中隊長說與我家無關(guān),我就沒放在心上, 可事過沒多久出了個事故證明書,沒有落款人,證明書下來半個月已久,我卻不知情,對方接到事故證明書起訴到了法院,接案子的是女法官叫張朝麗,打電話通知我公公去法院,于是我陪了我公公去了法院,張朝麗迎面而來,說了句你們調(diào)解了嗎?我嘴很快上前說,我們家沒發(fā)生碰撞哪來的調(diào)解,張法官接過話,沒有怎么會有事故證明書,那你們就等開庭吧,然后寫了傳票,日期在六月十五號,我相信正義,我相信會有公平,雖然沒有證人,沒有事故現(xiàn)場,我始終相信會有一個藍天白云可以訴說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