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在著作中不曾提及“德先生”,也從未給予“民主”“自由”這些價值觀以肯定與支持,但并不等于他從未提及“民主”,《文化偏至論》中“民主”至少提到三次,不過,從上下文來看,這并不是對于民主的肯定與推崇,往往是為其否定民主的論述進行鋪墊。與“掊物質而張靈明”相并重,在民主問題上,他堅持“任個人而排眾數”的方針。“民主”作為一種社會運行機制,當然要涉及人群內部的相互關系,而且主要指個人與群眾的范疇。魯迅多次提及兩組概念,一組是“超人”、“天才”、“英哲”、“雄桀”、“智者”等;一組是“眾庶”、“多數”、“凡庸”、“眾愚”、“庸眾”等。這兩組概念也是兩類人或人群。魯迅在1925年寫給許廣平的信中說“最要緊的是改革國民性”(《魯迅全集》第11卷,頁470),那么,“改革國民性”的主體與對象是誰呢?或者說,誰改革誰呢?“眾愚”改造“眾愚”顯然不可能,是“英哲”改造“眾愚”呢,還是“眾愚”改造“英哲”?魯迅顯然認為,應當由“英哲”來改革“眾愚”。那么,魯迅在這兩群人中又屬于哪一群呢?可以確定的是,魯迅筆下的阿Q、祥林嫂、華老栓等等顯然都是“眾愚”的成員,魯迅與他們顯然不是一伙兒的——魯迅是他們的改革者。 <font color="#167efb">(一)關于“多數”“庸眾”</font><div><br>按照傳統(tǒng)理論,英雄史觀抹殺人民群眾的歷史作用,宣揚英雄人物創(chuàng)造歷史。人民史觀承認人民群眾的歷史主體作用,認為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chuàng)造者。前者是唯心論,后者是唯物論。如何看待人民群眾的歷史作用,是一個基本立場問題。魯迅在《文化偏至論》中,有多處評價民眾與多數的言論,在今天是不可思議的。他批評那些歌頌民眾的意見,<font color="#ed2308">“彼之謳歌眾數,奉若神明者,蓋僅見光明一端,他未遍知,因加贊頌,使反而觀諸黑暗,當立悟其不然矣?!?lt;/font>(頁53)他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基于他本人對民眾這個群體的判斷,<font color="#ed2308">“況人群之內,明哲非多,傖俗橫行,浩不可御,風潮剝蝕,全體以淪于凡庸。”</font>(頁52)“傖俗橫行”、“淪于凡庸”當然不是好話,他下面的比喻就更加不堪了,<font color="#ed2308">“曰惟多數得是非之正也,則以一人與眾禺處,其亦將木居而食歟?”</font>(頁58)他把天才與群眾的關系,比喻為人與猴群的關系,從而否定“少數服從多數”這一“多數治理”的政治意義。在他看來,多數民眾成了樹上棲息的“群猴”(“木居而食”的“眾禺”)。猴子畢竟是靈長類動物,是人類的近親。那么,把群眾等同于“至劣之動物”是否更加過分?<font color="#ed2308">“夫盲瞽鄙倍之眾,充塞兩間,乃視之與至劣之動物并等,愈益主我揚己而尊天才也?!?lt;/font>(頁52)“盲瞽鄙倍之眾”被視為“至劣之動物”;于是只能“主我揚己”以“尊天才”。看來這天才就是“我”與“己”。且不說“群眾是真正的英雄”,“卑賤者最聰明,高貴者最愚蠢”是真情還是假意,至少不像魯迅表達的如此露骨!幸虧使用的是古奧的文言文。</div> <font color="#167efb">(二)關于“天才”“英哲”</font><div><br>主觀唯心主義者把歷史的發(fā)展看作是由少數英雄人物的意志、品格、才能決定的,認為人民群眾不過是消極、被動的“惰性物質”,是少數英雄人物的盲目追隨者。魯迅在本文中大力贊美的叔本華(主張“生命意志”)、尼采(主張“權力意志”),都是主觀唯心主義者。他在《科學史教篇》推崇的嘉萊勒(卡萊爾)是西方哲學界“英雄崇拜”的始作俑者??ㄈR爾認為,“世界上存在的一切成就,本是來到世上的偉人的內在思想轉化為外部物質的結果,也是他們思想的實際體現和具體化”,<font color="#ed2308">“整個世界歷史的精華,就是偉人的歷史?!?lt;/font>(《英雄、英雄崇拜和歷史上的英雄業(yè)績》,商務印書館,2005年,頁1)英雄史觀在德國哲學中有著深厚的基礎,魯迅十分欽佩的尼采就認為,“超人”是歷史的主宰者,沒有“超人”就沒有歷史,而人民群眾則是“奴隸”和“畜群”,是“超人”用以實現其意志的工具。魯迅在本文中明確指出:<font color="#ed2308">“惟超人出,世乃太平。茍不能然,則在英哲?!?lt;/font>(頁53)<font color="#ed2308">“希望所寄,惟在大士天才;而以愚民為本位,則惡之不殊蛇蝎。意蓋謂治任多數,則社會元氣,一旦可隳,不若用庸眾為犧牲,以冀一二天才之出世,遞天才出而社會之活動亦以萌,……”</font>(頁53)他把社會進步和歷史發(fā)展的希望完全寄托在“超人”和“大士天才”身上,即使“大士天才”不可得,退而求其次,“英哲”也可湊合?!耙杂廾駷楸疚弧?,不僅僅是“惡之不殊蛇蝎”,一當“治任多數”,整個社會的“元氣”就會喪失。正因如此,倒不如把“庸眾”當作供桌上的犧牲,作為“天才”出世的學費與代價。</div> <font color="#167efb">(三)關于一導眾從</font><div><br><font color="#ed2308">“建說創(chuàng)業(yè)諸雄,大都以導師自命。”</font>(頁54)魯迅的說法是對歷史事實的客觀描述,古往今來,一些大號人物,往往以“導師”自命,“領袖”、“統(tǒng)帥”、“舵手”則是“導師”的同義詞。<font color="#ed2308">“夫一導眾從,智愚之別即在斯。與其抑英哲以就凡庸,曷若置眾人而希英哲?”</font>(頁54)這里的“置”有“放棄”“棄置不用”之義,“置眾人而希英哲”,拋棄民眾,寄望英哲,這像話嗎?“一導眾從”意味著我說你聽,我打你通,統(tǒng)一認識、統(tǒng)一思想、統(tǒng)一步調、統(tǒng)一行動。“一導眾從”,公共治理、政務公開自然不需要了,<font color="#ed2308">“故是非不可公于眾,公之則果不誠;政事不可公于眾,公之則治不郅?!?lt;/font>(頁53)豈不是公然主張黑箱操作,暗室政治?不過,這樣的思路與寄望于“明君圣主”、“清官賢臣”根本沒有區(qū)別,這與《國際歌》“從來就沒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創(chuàng)造人類的幸福,全靠我們自己”,也完全是另一種思路。<div><br>魯迅告訴許廣平,<font color="#ed2308">“唯黑暗與虛無乃是實有。”</font>(《魯迅全集》卷11,頁467)在“現在”與“將來”問題上,<font color="#ed2308">“對于‘現在’這一個題目,都交了白卷,因為誰也開不出藥方。其中最好的藥方,即所謂‘希望將來’的就是?!畬怼@回事,雖然不能知道情形怎樣,但有是一定會有的,就是一定會到來的,所慮者到了那時,就成了那時的‘現在’?!?lt;/font>(同上書,頁466)他是一個“軌道破壞者”,且“不單是破壞,而且是掃除”,至于建設,那是沒有的。他承認自己沒有“一導眾從”的能力,<font color="#ed2308">“我連自己也沒有指南針,到現在還是亂闖,倘若闖入深坑,自己有自己負責,領著別人又怎么好呢?”</font>(同上書,頁460)那么,魯迅這“一導眾從”的方針如何實行呢?魯迅對民主充滿了誤讀,在其后的著作中,他既不曾談及“德先生”,也不曾談到民主,一直到30年代他成了左翼文壇的領袖之后,在茫茫的政治海洋上,才忽然發(fā)現了燈塔,那就是蘇俄模式。于是他多次撰文,贊美蘇俄、維護蘇俄,<font color="#ed2308">“一個簇新的,真正空前的社會制度從地獄底里涌現而出,幾萬萬的群眾自己做了支配自己命運的人?!?lt;/font>(《魯迅全集》卷4,頁436)1933年,他甚至撰文為蘇俄暴力統(tǒng)治辯護。對蘇俄文化總管的劇本《解放了的堂·吉訶德》的劇中人指責蘇俄政權“革命者為魔王,和先前的專制者同等”的說法進行駁斥,他甚至對“是的,我們是專制魔王,我們是專政的”表示贊同。(《魯迅全集》卷7,頁421)慶幸的是,他的“一導”與后來的政治趨勢是一致的,可悲的是,“眾從”的結果卻是悲劇。</div></div> <font color="#167efb">(四)關于人人平等</font><div><br>美國《獨立宣言》中有:“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保ā睹绹囈粤奈谋尽?,海南出版社,2000年,頁26)魯迅對于民主社會最為擔心的就是這“人人平等”,并一直為此而困擾。他在《文化偏至論》中多次表示這種擔心:<font color="#ed2308">“凡社會政治經濟上一切權利,義必悉公諸眾人,而風俗習慣道德宗教趣味好尚言語暨其他為作,俱欲去上下賢不肖之閑,以大歸乎無差別?!?lt;/font>(頁49)<font color="#ed2308">“且社會民主之傾向,勢亦大張,凡個人者,即社會之一分子,夷隆實陷,是為指歸,使天下人人歸于一致,社會之內,蕩無高卑?!?lt;/font>(頁51)“<font color="#ed2308">蓋所謂平社會者,大都夷峻而不湮卑,若信至程度大同,必在前此進步水平以下?!?lt;/font>(頁52)他批評民主政體“夷隆實陷”,意思是社會機制的絕對平等主義?!耙穆嵪荨苯谙鞣逄罟?、截長補短、去高就低、殺富濟貧。這就是魯迅所擔心的“上下、賢不肖之閑,以大歸乎無差別”、“蕩無高卑”、“夷峻而不湮卑”。這實際上是魯迅對民主機制的陌生與誤解。魯迅沒到過民主國家,不了解民主政體。在自由民主的機制下,法律上的人人平等,并不否定每個人在天賦和能力上的差別,同時也尊重每個人的創(chuàng)造性勞動。在自由民主的機制之中,人們可以最大限度地發(fā)揮聰明才智,最大限度地創(chuàng)造知識財富,以實現多姿多彩的人生價值,這就是這類政體之下之所以人才輩出的根本原因。</div>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魯迅與許廣平)</h3> <font color="#167efb">(五)關于多數暴政</font><div><br>魯迅對民主機制的另一擔心就是“多數暴政”。在《文化偏至論》一文中,他多次指出,<font color="#ed2308">“見異己者興,必借眾以陵寡,托言眾治,壓制乃尤烈于暴君?!?lt;/font>(頁46)“借眾陵寡”,如同多數人欺負少數人,甚至“烈于暴君”。他進一步指出:<font color="#ed2308">“古之臨民者,一獨夫也;由今之道,且頓變而為千萬無賴之尤,民不堪命矣,于興國究何與焉?!?lt;/font>(頁47)“多數治理”如同“千萬無賴”管理社會,比古代的“獨夫民賊”更為可怕。<font color="#ed2308">“同是者是,獨是者非,以多數臨天下而暴獨特者,實十九世紀大潮之一派。”</font>(頁49)魯迅不知道,“同是者是,獨是者非”,這恰恰是獨裁政治的特征。<div><br>有人說,魯迅關于“多數暴政”的論述,體現了超前思維和預見性。這種說法顯然不符合事實。其實,亞里士多德、杰斐遜、柏克、貢斯當、托克維爾等多位古代西方政治家或著名學者都曾有所揭示,比如,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就曾指出,<font color="#ed2308">平民“不以‘法律’為依歸,就包含著專制君主的性質。”</font>(《政治學》,商務印書館,1965年,頁191)美國開國領袖杰斐遜則指出:<font color="#ed2308">把“全部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都“集中在同一些人手里”,“173個暴君肯定和一個暴君一樣地富于壓迫性?!?lt;/font>(《杰斐遜選集》,商務印書館,1999年,頁229)<div><br>魯迅的上述論斷客觀上對我國的民主建設起著消極作用。按照他自己的說法,我國民眾只經歷過兩種時代,<font color="#ed2308">“一,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二,暫時做穩(wěn)了奴隸的時代?!?lt;/font>(頁225)在一群奴隸從來不知“人民主權”、“多數統(tǒng)治”為何物的國度里,片面強調“多數暴政”是十分奢侈的。這如同災民告誡富翁肥胖有害,太監(jiān)勸諭皇上縱欲傷身是一個道理。<div><br><font color="#167efb">(六)關于民主本質</font><div><br>魯迅在這篇文章里,魚龍混雜地引介了許多外國學說,施蒂納的無政府主義即為其一。這個曾經遭到馬克思、恩格斯毀滅性批判的青年黑格爾分子,主張極端利己主義,把一切外在約束如政府、法律等均視為對個人自由的侵犯。魯迅欣賞的主要是他的“唯我論”。魯迅指出:<font color="#ed2308">“故茍有外力來被,則無間出于寡人,或出于眾庶,皆專制也。國家謂吾當與國民合其意志,亦一專制也。眾意表現為法律,吾即受其束縛,雖曰為我之輿臺,顧同是輿臺耳?!?lt;/font>(頁52)在他看來,無論君主制、民主制都是專制;盧梭的“公意”,國家的法律都是束縛。那么,魯迅要的是什么呢?“任個人而排眾數”,也就是“立人”。那么,如何“任個人”或“立人”呢?那就是“自覺至、個性張”,于是“沙聚之邦”,“轉為人國”。(頁57)何謂“自覺至、個性張”呢?魯迅的標準是,<font color="#ed2308">“凡一個人,其思想行為,必以己為中樞,亦以己為終極:即立我性為絕對之自由者也?!?lt;/font>(頁52)這與施蒂納其人的“<font color="#ed2308">估價、評價任何東西都不會大于、高于其自身,簡言之,因為他從自身出發(fā)并‘返回自身’?!?lt;/font>(《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商務印書館,1989年,頁176)何其相似乃爾!</div></div></div></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