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調解之夜<br>在一樓大廳拿到那份白紙黑字的調解書時,已經(jīng)是十九點半的位置。十六點開庭,整整三個半小時的拉扯、爭執(zhí)、以及最后時刻的沉默。 推開法院厚重的玻璃大門,一股猝不及防的涼風猛地襲來,讓我和身旁的被告-劉強及其代理律師都禁不住打了個寒戰(zhàn)。天,不知何時已經(jīng)徹底黑了。 劉強,這個一米八幾的男人,此刻像一棵被霜打蔫了的高粱,耷拉著腦袋,沒精打采地跟在我和他的代理人身后,走出法院明亮的門衛(wèi)室。<br>他的代理人是位看起來精干的中年男士,微胖白凈的臉上沒什么表情,只是熟練地將大衣的拉鏈往上拉到下巴處。 我獨自坐進駕駛室,沒有立刻點火。<br>車窗外的世界被路燈染上一層陳舊的昏黃色,光線有氣無力地灑下來,像極了熬了通宵的人那布滿血絲、倦怠不堪的眼。我深吸一口氣,才緩緩將車駛入馬路擁擠的車流中。<br> 第二章:白紙黑字<br>調解書的內容,像刻錄機一樣一字不差地印在腦海里: “雙方自愿離婚;婚生三個子女,老大、老二歸被告撫養(yǎng),老三歸原告撫養(yǎng);一套保障房和一輛冷藏車歸被告所有,車貸由被告承擔,被告給原告支付經(jīng)濟補償、損害賠償、財產分割共十二萬元;雙方各自債務各自承擔;雙方再無債權債務糾紛;雙方各自物品歸各自所有?!? 我是原告—馬娟的代理人。卷宗上冷冰冰的文字勾勒出她的人生軌跡:22歲結婚,十五年婚姻,生了三個孩子,長子十四歲,次女十二歲,小女兒剛滿兩歲。起訴狀上,“被告家暴”、“被告沉迷賭博”、“被告未盡家庭責任”、“被告大男子漢主義嚴重”是刺眼的關鍵詞。今天,她通過法院調解,擺脫了這段婚姻,拿到了小女兒的撫養(yǎng)權,以及那十二萬元的補償。 從法律程序上看,她離婚的目的達到了。用她自己的話說,“只要能離開他,帶著妞妞好好過,怎么都行?!?lt;br> 第三章:沉默的代價<br>“十五年婚姻,十二萬元補償,每年不到一萬元的補償,離開奮斗十年才購買的僅住了五年的房子,以后母女倆到哪居?。俊瘪R娟真的滿意嗎?<br>我回想起剛才審判員最后確認各方當事人是否愿意調解時? <br>馬娟毫不猶豫地說:不同意調解和好,同意調解離婚。<br>而那個高大的劉強嘴唇囁嚅了許久,才從喉嚨深處極其勉強地擠出六個字:“同意調解離婚。”那聲音里,聽不出半點情愿。他是不愿意離的,或許是不舍,或許是不甘,又或許,只是不愿意承受財產被分割的損失?誰知道呢。 而馬娟,在整個過程中異常平靜,甚至在某些時刻,眼神里流露出一種讓我這個代理人都感到些許心悸的漠然。那不像解脫,更像是一片被焚燒過的荒原。<br> 第四章:無人的斑馬線<br>車子在一個紅燈前緩緩停下。斑馬線上空無一人,只有寒風卷著幾片枯葉在樹梢上搖曳。也許,只有這浸透骨頭的黑夜和這永不知疲倦的冷風知道,他們各自的心底,究竟是滿意,是悔恨,還是一片無邊無際的茫然。 我踩下油門,匯入更深的夜色里。后視鏡中,法院那莊嚴肅穆的建筑輪廓逐漸模糊、縮小,最終被城市的霓虹吞沒。它解決了一場法律關系,卻裁斷不了雙方當事人那些糾纏的情感與未來漫長的人生。<br> 第五章:分戶<br>車行緩慢,路燈將昏黃的光涂抹在車窗上,像一雙雙倦于窺探人世的眼睛。我再一次逐字重溫著調解書,那些條款冰冷而精確:“…老大、老二歸被告,老三歸原告…被告支付原告各項補償共計十二萬元…” 庭審中,劉強曾惋惜地說道:“我們感情本來可以的…都是她父母總是參與我們的生活…” 可當涉及財產時,他們爭執(zhí)的焦點卻不放過1500元的物業(yè)費底付了沒有?以及他堅持索要四張“爺爺留下的”老版兩元紙幣。 馬娟,這個二十二歲結婚、十五年內生下三個孩子的女人,在走出法院大門下臺階時,只問了我一個問題:“律師,我如何才能分戶出去?” 她要把自己和兩歲小女兒的戶口,從那個有她另外兩個孩子的地方,徹底脫離出去。 她不曾回頭,仿佛對留下的兩個孩子毫無眷戀??晌矣浀盟畛醯目謶帧潞⒆诱J為被母親拋棄,又怕爭來撫養(yǎng)權后,被告那虛無縹緲的撫養(yǎng)費無法支撐生活。 “老二在街上看見我,就低著頭躲開,孩子說,‘爸爸講,你不要我了?!彼嬖V我。<br> 第六章:誰的勝利?<br>法律上,馬娟贏了。她重獲自由,得到十二萬,保住了最小孩子的的撫養(yǎng)權。但用十五年青春和兩個親生骨肉的疏遠換來的勝利,究竟是什么?<br>寒風掠過車身,夜色吞沒了來路。我這個代理人,竟分不清這場官司里,究竟是誰贏了?馬娟?被告?或者是我?或者。。。。。。。 今天庭審,是我第一次見到劉強,在此之前,我對他的印象是:家暴、賭博。一無是處,但是,通過庭審,我覺得馬娟好像有點那個“伏地魔”?“媽寶”?看到劉強一臉的疲憊、悔恨、無奈,忽然,我有點可憐他了。<br> 第七章:初春的求助<br>2025年4月15日,春意漸濃。盡管是個多云天,但路旁樹木抽出的新綠與綻放的花朵,依然宣告著季節(jié)的更迭。<br>一大早,我便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驅車前往處理一起離婚糾紛。 <br>在中心主任辦公室,我見到了靠在長沙發(fā)上的四個人:一對年長的夫妻,一個年輕男子,以及一位懷里抱著小女孩的年輕女子。<br>她個子不高,身形微胖,圍著一條頭巾,臉色蒼白。 <br>“這是馬娟,申請人。這兩位是她的父母,這是她弟弟?!敝魅谓榻B道,隨即將案件材料遞到我手中。<br> 第八章:淤痕與傷痕 <br>我將他們請到隔壁會議室,開始了解案情。<br>馬娟,37歲,與丈夫劉強經(jīng)人介紹于2010年結婚,而家暴的陰影,從婚后就一直籠罩著她。 <br>馬娟自訴:“主要為經(jīng)濟問題,說我亂花錢……也不許我和父母往來。”她的聲音很輕,懷里的孩子想掙脫她,她一只手輕輕拍撫著她,另一只手把她抱得更緊。<br>“2011年有了第一個孩子后,我發(fā)現(xiàn)他賭博。大約2013年,他打電話告訴我,因為賭博被拘留了十五天,讓我自己照顧好孩子?!? <br>“從那以后,他打得更兇了。孩子上幼兒園后,連孩子也打……2014年,一次我到父母家住了兩天,他不愿意,到我父母家鬧事,在屋里動手打我?!? <br>“他簡直不是人,下手很重,把我女兒打得鼻青臉腫的?!币慌砸恢辈蛔雎暤鸟R娟的父親氣憤地補充道。<br>“這次是為什么?”我問。 <br>“2025年4月8日,他出車回來,問我錢的去向?為一千五百塊錢的支出懷疑我,爭吵起來,他用拳頭打我的臉…”馬娟低聲說。<br>我不由停下記錄的筆,看到她左眼角與耳朵之間,有一塊淺紫色的瘀痕清晰可見。 <br>“導致我頭部外傷,雙側聽力下降?!彼D了頓,接著說:“他對兒子下手也重。幾年前用自來水塑料管打孩子,現(xiàn)在兒子背上還有印子。” <br>“報過警嗎?” <br>“以前覺得是家事,怕丟人,沒報過?!瘪R娟搖了搖頭。 <br>“這次是我姐給我打電話,我過去一看——”她弟弟忍不住開口,聲音里壓著怒氣,“打成這樣!是我讓我姐報的警!” <br>“哎,您看我女兒這臉上…”馬娟的父親重重嘆了口氣。 <br>我記下要點,說:“回家后,找機會拍一張您兒子背上的傷痕照片發(fā)給我。你們見過劉強因賭博被處罰的決定書嗎?” <br>“沒有!但那次之后,他賣了車回老家,又繼續(xù)賭,輸了大概三四十萬……這是他親口告訴我的?!瘪R娟回答。 <br>“從老家回來后,他成天除了吃就是睡,像丟了魂似的,整整兩年沒工作。那時我在家?guī)Ш⒆?,生活靠我父母接濟,還有……我變賣了我的嫁妝,三十克金銀首飾?!瘪R娟繼續(xù)說下去,聲音里聽不出情緒。 <br> 第九章:過夠了<br>我看著眼前這位三個孩子的母親,慎重地問:“你真的想好了要離婚嗎?你知道離婚對三個孩子的傷害有多大嗎?劉強同意離婚嗎?” <br>“我過夠了?!瘪R娟抬起頭,眼神里是疲憊的堅定。<br>“我知道對孩子不好,但他不同意離婚?!? <br>“結婚后,他不讓我出去上班,不準我過問任何事,要求我絕對服從。不能問他去哪?也不能問他收入多少?”<br> 第十章:對家庭財產一無所知<br>“你們現(xiàn)在有什么共同財產?” <br>“2020年我們從別人手里買了一套保障房,九十平方米,沒房產證,只有購房合同,房價二十三萬元。2024年5月,劉強按揭買了一輛冷藏車,車款大約三十萬,首付好像六萬,每月月供七八千元。自從買了這輛車,他就常年在內地跑運輸,幾個月不回家一趟。” <br>“你的訴求是什么?” <br>“我們感情已經(jīng)破裂了。第一,我要離婚;第二,我想要三個孩子的撫養(yǎng)權。但我沒有工作和收入,要求他支付撫養(yǎng)費;第三,家庭財產我應該多分;第四……”馬娟條理清晰地陳述著,但是她聲音微微發(fā)顫。 <br>“我現(xiàn)在很害怕,不敢再和他住在同一個家里。律師,我該怎么辦?”<br> 第十一章:證據(jù)的困境<br>我給馬娟進行了詳盡的案情分析。 <br>“家庭暴力和賭博(屢教不改)都是法定的離婚情形,法院通常會支持您的訴求。但問題是,我們目前只有一次明確的報警記錄。您能否聯(lián)系社區(qū)開具長期家暴的證明?或者,有沒有其他知情人愿意為您作證?” <br>馬娟的眼神黯淡下去,搖了搖頭:“他打我……我從沒對外人說過。我們剛結婚時租的房子,對門住的是他叔叔。他們一家人,不可能替我作證的。” <br>我點點頭,繼續(xù)解釋:“關于子女撫養(yǎng),《民法典》規(guī)定,不滿兩歲的,原則上跟母親。您的小女兒跟您應該沒問題。另外兩個孩子的撫養(yǎng)權,您是什么想法?請在提交訴訟材料前告訴我。通常來說,家暴方不宜直接撫養(yǎng)子女,這對我們爭取撫養(yǎng)權是有利的?!? <br>“撫養(yǎng)費呢?”她小聲問。 <br>“離婚后,不直接撫養(yǎng)孩子的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全部撫養(yǎng)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協(xié)商或由法院判決?!?lt;br>“也就說,若三個孩子歸我撫養(yǎng),全部撫養(yǎng)費可以由他承擔,是嗎?”<br>“是的!”<br>“他現(xiàn)在開車掙錢,收入不穩(wěn)定,不能按時給你撫養(yǎng)費,咋辦?我建議你還是只撫養(yǎng)小女兒,兩個大的讓他撫養(yǎng)?!瘪R娟地弟弟插話道。<br>我說:“這個你們先自己商量考慮清楚了再決定?!?lt;br>我話鋒一轉,切入更實際的問題,“關于財產,那套保障房23萬,購房合同帶了嗎?冷藏車的購車合同、發(fā)票、行車證或者貸款合同的復印件,您手頭有嗎?” <br>“購房合同沒帶來。車的事都是他一手辦的,我什么單據(jù)都沒有?!? <br>“車牌號記得嗎?” <br>“不知道?!? <br>我不禁在心里嘆了口氣。這個女人對家庭的經(jīng)營狀況幾乎一無所知,這讓她在離婚訴訟財產分割中處于極其被動的地位。我讓她回去把購房合同拍照發(fā)來,又轉向她弟弟:“你有機會的話,幫你姐查一下那輛冷藏車的車牌號?!? <br>“好的,律師?!彼艿芰⒖虘?。 <br>“還有共同存款嗎?” <br> “他的銀行卡都在自己手里,有沒有存款,我不清楚?!? <br>“他跑運輸,每月大概有多少收入?” <br> “我不知道,他從不告訴我,一問就說沒掙錢。”馬娟的聲音里帶著一絲麻木。 <br> 我向她解釋了“離婚經(jīng)濟補償”(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負擔較多義務)和“離婚損害賠償”(因家暴等過錯)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并強調:“關鍵在于證據(jù)。比如您說邊工作邊帶孩子,有時間你去銀行打印那段時間的工資流水?!?<br> 最后,我鄭重建議:“你不是不愿意與他同住一間房子嗎?那么在遞交訴訟材料的同時,我們必須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br>隨后,我對她帶來的《接處警記錄登記表》、《家庭暴力告誡書》、《疾病證明書》等材料進行了拍照留證。 <br>“馬娟,我們加個微信,方便后續(xù)傳送資料?!?<br> 她臉上掠過一絲窘迫:“我手機壞了,用不了微信。您加我父親的微信吧。” <br> 我心里掠過一絲詫異,這個時代,連一部能用的智能手機都沒有?<br>看著她在那份談話筆錄上,艱難地、一筆一畫地簽下自己的名字時,我怎么也不明白:三十七歲的年紀,難道沒讀過幾年書?<br> 第十二章:破碎的春天 <br>窗外的太陽穿透云層,又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春天。<br>可目送著馬娟抱著她的小女兒離開,看著那孩子無憂無慮地吮吸著手指,我的心里卻沉甸甸的。<br>又是一起因家暴和賭博而破碎的家庭。<br> 第十三章:奔波與取證<br>接下來的日子,我在瑣碎與焦急中推進。 <br>4月16日中午,馬娟父親發(fā)來了購房合同的照片。 <br>當天下午,馬娟的弟弟加了我微信,發(fā)來一段錄音和他小外甥背上、腹部兩處陳舊疤痕的照片。<br>錄音里,馬娟的大女兒怯生生地復述著父親的話:“假如我與你媽離婚了,你跟誰?……你跟你媽去,我沒有時間帶你。還對我哥說:以后要聽你媽的話,不要出去惹事!”<br>這番話,隱約透露出劉強不愿離婚的心思,以及重男輕女的傾向。 <br>4月17日,我前往法院提交材料,卻因當事人戶籍不在本地被窗口駁回,必須補交居住滿一年的證明。 <br>4月18日,馬娟弟弟驅車送來了社區(qū)開具的《居住證明》。材料終于被法院受理。<br> 4月26日,馬娟弟弟發(fā)來微信,焦急地反映劉強母親經(jīng)常在大孫女放學路上攔住威脅她,讓她給母親說不要離婚。<br>我說:對此,我們也缺乏有效的反制措施。 <br>由于法院系統(tǒng)升級和五一長假,直到5月21日,我們才終于收到了法院的民事裁定書——【民保令1號】。<br>窗口工作人員說,這是本法院今年第一個人身保護令裁定書。<br>人身保護令裁定結果如下:“禁止被申請人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有效期六個月。” <br> 6月1日,馬娟弟弟發(fā)來一張模糊的冷藏車車頭照片,車牌是外省的。 <br>8月, 馬娟打來電話,聲音惶恐:“律師!他出車回來了,就住家里,我怎么辦?不是有了保護令,他就不能住我們現(xiàn)在的房子嗎?能不能不讓他???還有……他給我微信轉了點錢,我能收嗎?” <br>“劉強可以住你們現(xiàn)在的房子,因為保護令沒有裁定他遷出你們地住所。他若騷擾你或者家暴你,你可以選擇報警。至于他轉的錢,你可以收下,畢竟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他仍有撫養(yǎng)妻女的義務?!?<br>最終,馬娟帶著小女兒搬到了弟弟家暫住,將大兒子和大女兒留在了家里,由被告照看。 <br>等待,讓時間變得格外漫長而煎熬。 <br>10月10日,馬娟主動加了我微信,可能是她修好了手機。<br>信息里充滿了焦慮:“律師,我這案子啥時候能有結果?天氣越來越冷,我和小女兒還在外面住,他一分錢不給,我們娘倆咋過?您能幫忙催催嗎?” <br>“我打過法院電話,但是,一直占線,你也可以打電話催促一下。”我說完,立即把法院電話發(fā)給她。<br> 10月11日,她的信息再次追來:“律師!法院電話打不通?。∵@樣拖著我娘倆咋辦?一分錢沒有!” <br> 我只能安慰她,法律程序需要時間,我們能做的只有等待和適時催促。 <br>10月20日,開庭傳票終于到了,定于11月6日開庭。我立刻將消息告訴了馬娟。 <br>10月28日,開庭前最后一次見面。 <br> 這次是馬娟的母親陪她來的。半年多過去,她的小女兒已經(jīng)會走路了,卻顯得格外膽小,怯生生地躲在大人身后。 <br>我再次核實前面已經(jīng)提交到法院地證據(jù),是否還有新補充的證據(jù)?<br>馬娟的回答讓我心頭一緊:“……他讓我也用自己名義貸了2萬4,分期兩年,每月還1092塊。我已經(jīng)還了17期,9月和10月的錢還是我借弟媳婦的。問他要,他就說不用管?!? <br>她打開手機上的貸款APP給我看。我立刻截屏留存。這意味著,除了分割車輛和房子,我們還要處理這筆以她名義欠下的共同債務。 <br>“您還有什么新的訴求嗎?”我問。 <br>“我希望多分點財產,我?guī)Ш⒆痈冻鎏嗔耍€被他打……如果老大老二判給他,我希望周末能看看孩子,假期能帶他們出去玩。” <br>我再次提醒她打印工資流水作為經(jīng)濟補償?shù)淖C據(jù),并詢問那次她到娘家,被劉強追打的情況。 <br>她母親激動地插話:“那次他把我和老伴關在門外,在屋里打她!他把我女兒打得好慘!” <br>“這個證言也很重要,可以證明劉強多次或者說持續(xù)家暴你,可以讓你父母出庭作證嗎?”我說。<br>“我父親不行,他不愛說話,也不會說話,我母親可以。”馬娟說。 <br>然而,當我要拍照馬娟母親身份證時,老人說身份證不在身上。<br>“我回去,把我母親身份證拍照發(fā)給你”<br>當晚,馬娟發(fā)來了她母親的身份證照片和幾張她過去工作的工資截圖。我匯總計算,她大約工作了55個月,平均月薪五千多。根據(jù)這一點,我在訴狀中增加了三項訴求: <br>1、被告支付離婚經(jīng)濟補償137500元(按每月2500元計算,共55個月); <br>2、 被告支付離婚損害賠償100000元; <br>3、被告承擔冷藏車相關共同債務24000元的70%。 <br>我知道,變更訴訟請求可能會推遲開庭,增加訴訟費。但這是為她爭取更大權益的必要一步。 <br> 10月29日,我再次來到法院。給書記員提交了變更的起訴狀、、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調查涉案車輛、被告賭博記錄的協(xié)查函申請書。<br> “變更請求意味著開庭延期,增加訴求金額需要補繳受理費,而調查令也必須由審判員批準?!?書記員說。<br> 我將補繳費用的消息告訴馬娟,她說:“補繳受理費可以。但我母親……不能出庭作證了。我母親腦袋里長了個瘤子,我兄弟們怕她出庭一激動,有危險……還是別讓她作證了?!? <br>“我母親不能作證”這句話讓我心中一沉。我們本就單薄的家暴證據(jù)鏈,又失去了一環(huán)。 <br>家暴證據(jù)單薄,賭博沒有書證,財產狀況模糊,關鍵證人無法出庭,一種無力感再次涌上心頭。<br>“您考慮清楚!我們現(xiàn)在家暴證據(jù)只有一個,而你母親出庭作證非常關鍵?!蔽姨嵝阉?<br>電話那頭是長久的沉默,然后傳來她帶著哽咽卻異常堅定的聲音: “不了,律師。我不能拿我媽的命去賭。”<br> 第十四章:追尋行政處罰決定書<br>根據(jù)馬娟模糊的回憶—2013年春天,劉強曾打電話說自己因賭博被派出所拘留—我在10月30日和31日踏上了尋找這份關鍵證據(jù)的曲折之路。 當時他們租住在天路區(qū)安康路小區(qū),但具體是哪個派出所處理的,馬娟毫無印象。我拿著法院的調查令,開始了連續(xù)兩天的奔波。 第一天上午,我驅車24公里來到天路區(qū)大河派出所。值班室工作人員聽完我的來意,初步判斷案件應歸屬安康路派出所管轄。<br>中午趕到安康路派出所后,系統(tǒng)查詢卻一無所獲。民警推測案發(fā)地可能實際歸武山派出所管轄。<br>時值午休,我在附近草草吃了午飯,在車里等到下午上班。 趕到武山派出所時,值班民警態(tài)度友好,反復在系統(tǒng)中查詢后終于找到了線索——然而案件的經(jīng)辦單位并非他們,而是新江區(qū)的新星派出所。<br>當我匆匆趕到新星派出所時,已是下班時間,值班民警告知我明天上午再來。<br>第二天清晨,我一大早就趕到新星派出所一樓大廳。值班民警查到了相關信息,但表示需要請示領導。他從所長辦公室回來后帶來了壞消息:不能向我提供書面證據(jù)。<br>我試圖進入所長辦公室當面說明情況,被民警攔下,告知那是非工作人員禁入?yún)^(qū)域。<br>我沒有放棄,通過墻上的信息公示欄找到了所長電話。電話里,所長態(tài)度堅決:只有法院工作人員持調查令方可調取,律師不行。<br>我立刻驅車前往新江區(qū)公安分局,向值班民警說明情況后,被告知主任正在開會。<br>在接待室等了十幾分鐘,值班民警當面給新星派出所所長打了電話:“分局主任這邊的意思是,按規(guī)定能出具就出具,不能的話,請指引他們去執(zhí)法大隊辦理?!?lt;br>我再次回到新星派出所。一樓值班民警見到我很驚訝:“您怎么又回來了?”我告知他分局已與所長溝通完畢。他告訴我:“如果要出具書面材料,需要到六樓檔案室辦理?!?lt;br>在六樓檔案室,一位年輕女民警對我的到來感到意外。她在電腦前查詢了很久,疑惑地自語:“抓捕記錄里有他的名字,但為什么沒有處罰決定書?難道他當時只是圍觀者?”<br>我補充了馬娟關于劉強被拘留十幾天的回憶,建議是否能從拘留所反向查詢。<br>她則提出了另一種可能:“有沒有可能是劉強因其他原因沒回家,騙了他妻子?”<br>與同事溝通后,她們推測可能是由于早期聯(lián)防隊員經(jīng)辦、派出所合并等原因,導致檔案遺漏或流轉不全。<br>最終,她留下我的手機號,表示需要經(jīng)分局審批后才能去其他派出所調檔,讓我等她電話。<br>轉機出現(xiàn)在11月1日中午12點,一個周六,我接到了新星派出所檔案室的電話,通知我下周一中午去取文件。<br>11月3日中午,我準時到達。辦理完簽收手續(xù),并提供了法院主審審判員助理的姓名和電話備案后,這份至關重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終于交到了我手中。<br>決定書載明:2013年4月11日23時許,劉強在魯市一廢棄廠房二樓被查獲。經(jīng)查,他在此前連續(xù)兩日以“神寶”方式參與賭博,案發(fā)時在現(xiàn)場觀看賭博。最終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貳仟元。<br>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備注欄中明確寫著:被告本人要求“不通知家人”。<br>事后與檔案室民警交流才得知,他們的謹慎源于之前的一次風波:另一位律師調取證據(jù)后,其當事人家屬反悔,并通過信訪渠道投訴,導致上級部門持續(xù)調查了一兩年之久。<br>將行政處罰決定書復印件提交法院后,我又前往車管所查詢冷藏車信息,卻因車輛是外地牌照,無法在本地系統(tǒng)獲取相關信息。 <br> 第十五章:庭審現(xiàn)場<br>2025年11月19日 16:00 庭審現(xiàn)場 <br>莊重的法庭內,氣氛凝重。馬娟在原告席上正襟危坐,身后旁聽席上坐著她的父母、姨姨和兄弟,他們像一個前來助陣的啦啦隊。被告席上,劉強和他的代理律師則顯得形單影只。 <br>書記員核驗身份后,因離婚案件不公開審理,但考慮到家屬情緒,破例允許他們留在了旁聽席。 <br>法庭調查:羅生門初現(xiàn) <br>審判員宣布開庭。我陳述了訴訟請求:離婚、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以及基于家暴和長期付出所主張的經(jīng)濟補償與損害賠償。 <br>劉強的律師的答辯冷靜而克制:“我方同意離婚,也同意支付撫養(yǎng)費。小女兒可由原告撫養(yǎng),但撫養(yǎng)費(2499.6元)計算過高。同時,我方要求原告支付長子、長女的撫養(yǎng)費各每月2499.6元。” <br>他繼續(xù)答辯:“原告提出的經(jīng)濟補償與損害賠償,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jù),應予駁回。認可房屋為共同財產,現(xiàn)在的房價應按15萬元計算。車輛亦是共同財產,現(xiàn)在車價應按18萬元計算,且尚有14萬余元貸款未還,建議還清貸款后再行分割。至于原告名下2.4萬元債務,我方不同意承擔?!? <br>輪到劉強本人陳述時,他情緒明顯激動起來:“我們婚前了解確實不多,婚后有了孩子,感情也一直很淡。但問題的根源在于原告家里人,特別是她父母總是插手我們自己的生活,這才導致我們頻頻爭吵。我同意離婚。” <br>他承認動手打了原告:“我是打了她兩巴掌,但那是因為她背著我借給她弟弟2000塊錢。直到2024年4月29日,我湊錢買貨車時才發(fā)現(xiàn),她前前后后借給弟弟8500元,而且她弟弟短期內根本還不上。后來對賬時,借款數(shù)額也始終對不上?!?lt;br> 關于教育孩子的方式,劉強辯解道:“孩子犯錯我是打過,但原告也用手機充電線——把兩三根擰成一股——打過孩子?!? <br>對于賭博的指控,他部分承認:“我確實參與了賭博,但不像她說的輸了那么多。我承認賣車后回老家參與賭博,但實際只輸了91000元?!?lt;br>劉強繼續(xù)陳述自己的工作經(jīng)歷:“我沒有工作不是兩年。我們干翻斗車這行本來就是冬季休息、春季上班。2014年我把車賣掉后就沒再干這行,到15年開春就開始打零工養(yǎng)家?!?lt;br>他堅決不認可馬娟的付出:“她說自己70個月邊工作邊帶孩子,付出比我多,這我不認同。我每天都在為這個家付出。她說我大男子主義也不對,我在家經(jīng)常做飯、收拾家務?!?lt;br>說到家庭矛盾,劉強提起一件往事:“長子滿月禮,她父母只帶了500元錢來我家,她的五家親戚湊了1700元,還拿著禮盒來,可有的禮盒明顯少了一兩瓶。我當時就說:‘你的家人怎么這樣對待我們’,她卻不理不睬。我們之間的很多糾紛就是這樣來的?!?lt;br>最后,他提高聲音強調:“根本不像她說的那樣!”<br>這時,馬娟始終低頭不語。<br> 當審判員詢問馬娟對另外兩個孩子撫養(yǎng)權的最終意見時,她低聲對我說:“律師,不是我不愿意養(yǎng)三個孩子,是我根本養(yǎng)不起三個……”<br>我向法庭表明,原告基于經(jīng)濟壓力,最終決定只撫養(yǎng)小女兒,同意長子長女由被告撫養(yǎng),且無力支付撫養(yǎng)費。 <br>審判員隨即歸納了三大爭議焦點: <br>1、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何負擔? <br>2、原告主張的經(jīng)濟補償與損害賠償是否成立? <br>3、夫妻共同財產與債務如何分割? <br>舉證與質證:證據(jù)鏈的激烈博弈 <br>我當庭依次提交了14組證據(jù),系統(tǒng)構建了馬娟作為長期家暴受害者、為家庭付出全部心血的母親形象,同時揭示劉強存在家庭暴力、沉迷賭博等嚴重問題。 <br>劉強的律師則采取了針對性質證策略:對家暴證據(jù)的關聯(lián)性提出質疑,主張沖突屬“事出有因”的偶發(fā)行為;質疑馬娟聽力損傷與半年前家暴事件的因果關系;否認長子傷痕照片的真實性;承認房屋與車輛屬共同財產,但刻意壓低估值;對馬娟名下2.4萬元貸款與夫妻共同生活的關聯(lián)性不予認可。 <br>質證過程中出現(xiàn)關鍵轉折。審判員追問2.4萬元貸款去向時,馬娟當庭通過手機APP展示轉賬記錄,證實該筆款項于2024年5月8日轉至劉強賬戶。劉強被迫承認收款,但辯稱此前曾給過馬娟1萬元。其代理律師查閱馬娟手機APP貸款記錄后,確認尚余6600元未償還。 <br>審判員要求被告就爭議焦點舉證時,劉強律師僅出示奇瑞汽金APP貸款記錄,顯示車輛尚欠18期按揭,共計142891.9元。 <br>法庭詢問:收支真相的逐層揭露 <br>在原告發(fā)問環(huán)節(jié),我直擊對方薄弱環(huán)節(jié): <br>劉強承認自8月22日后因馬娟拒接電話,即未再聯(lián)系馬娟,除早期轉賬1000元外未支付任何生活費,也未看過馬娟和小女兒。 關于車輛使用,他承認獨自駕駛該車一年行駛近24萬公里,但聲稱收入在償還貸款及承擔高額運營成本(保險、輪胎每年各支出2萬元)后所剩無幾,每月給馬娟的4000元是全家唯一經(jīng)濟來源。 <br>被告提問環(huán)節(jié),劉強律師試圖扭轉局面: <br>“原告工作期間總收入39萬余元,2020年購房支出23萬,剩余16萬是否用于家庭開支?” <br>馬娟堅定回應:“全部用于家庭開支。我工作期間他從未主動給過錢,家庭開支均由我承擔。我有工作時給小女兒買奶粉每月就要2000元,我失業(yè)后他每月給4000元根本不夠,只能給小女兒改喂普通牛奶?!?<br>針對劉強律師追問其工作狀況及物業(yè)費支付情況,馬娟清晰陳述:“我工作期間他不曾主動給錢,必須討要才給。物業(yè)費、暖氣費在我工作時由我支付,失業(yè)后由他支付?!?<br>被問及4000元具體用途時,她坦言:“用于我和三個孩子的衣食住行、醫(yī)療支出以及兩個孩子的學費。” <br>財產分割:激烈博弈與艱難妥協(xié) <br>審判員主持財產估價時,雙方展開激烈爭執(zhí): <br>房屋估值方面,馬娟堅持20萬元,劉強咬定15萬元。經(jīng)審判員調解,馬娟讓步至18萬元,劉強僅同意16.5萬元。審判員提醒若協(xié)商不成需第三方評估,費用及時長均由雙方自負。 <br>車輛分割時,馬娟表示不要車輛,劉強主張車輛歸己并承擔剩余貸款,認為車輛現(xiàn)值18萬元扣除15萬貸款后僅愿補償1.5萬元。馬娟同意車輛估值但要求扣除貸款后的3萬元全歸其所有,我當即糾正未還貸款實為14萬元,剩余價值應為4萬元。 <br>審判員詢問其他共同財產和債務時,馬娟最初表示沒有,經(jīng)我提醒才想到家具家電,但她卻疲憊表示“不想再爭”。<br>劉強則提出欠繳兩年暖氣費及物業(yè)費,馬娟證明今年的物業(yè)費已由大女兒繳納,最終雙方確認僅欠24-25年度暖氣費4004元。 <br>庭審變局:傷殘鑒定的突發(fā)轉折 <br>法庭辯論階段,因劉強在補償問題上拒不退讓,我臨時提出對馬娟右耳中度聽力損傷進行傷殘鑒定,以主張相應賠償。 <br>審判員質疑未在庭前申請可能導致二次開庭,馬娟因不愿拖延當庭撤回申請。 <br>最后陳述后,審判員征得雙方同意調解離婚,但拒絕和好。 <br> 第十六章:背對背的較量 <br>調解伊始,雙方就車輛現(xiàn)值再度爭執(zhí)。我建議背對背調解后,審判員請劉強及其律師暫離法庭。 <br>馬娟弟弟情緒激動反對低價折價:“車才買一年,估值18萬元太低!真要這樣算,車我們要了,給他1.5萬元!” <br>審判員立即嚴肅制止:“你是原告弟弟,不能這樣說話。冷藏車本地行情低迷,你們無穩(wěn)定貨源,且車輛登記在被告名下無法過戶。若他斷供,銀行雖先追訴他,但他必將反訴你們!” <br>我向馬娟弟弟補充:“你姐姐不會駕駛,車輛到手如何處置?”他頓時沉默。 <br>法庭外,劉強的律師往復溝通,最終被告同意支付經(jīng)濟補償、損害賠償及財產折價款共計12萬元。 <br>在12萬元付款方式上,原被告雙方又產生分歧,馬娟要求年底前付清,劉強以現(xiàn)在沒有收入還要面臨每月8000元的還貸壓力,要求分期支付。<br>關于案件受理費,審判員提議由被告承擔,劉強的律師溝通后回復:“他同意承擔,但要求隨最后一筆12萬元分期支付?!?<br>審判員嘆了口氣:“我再去跟他談談?!眲姷穆蓭煋u頭苦笑:“他性格固執(zhí),我的意見他尚能聽進幾分……” <br> 第十七章:調解書落定<br>最終,在審判員的主持下,這場漫長的拉鋸戰(zhàn)終于以調解畫上句號。調解結果如下: <br>1、 原、被告自愿解除婚姻關系。 <br>2、 長子與長女由被告撫養(yǎng),次女由原告撫養(yǎng),雙方各自承擔所<br>撫養(yǎng)子女的撫養(yǎng)費,并均享有對另一方所撫養(yǎng)子女的探望權。<br>3、夫妻共同財產中,位于本地的保障性住房一套及冷藏貨車一輛,均歸被告所有,該車輛剩余貸款亦由被告負責償還。 <br>4、 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經(jīng)濟補償、損害賠償及財產折價款,共計人民幣12萬元。此款項自2025年12月30日起,分期支付,于2028年6月30日前全部付清。 <br>5. 雙方各自名下所負債務,由各自負責清償。<br>6. 本案案件受理費1600元,由原、被告平均負擔,被告當庭向原告支付其應承擔的800元。 <br>冰冷的條款落在紙上,為一段充滿傷痕的婚姻關系,訂立了一份遲來的、且談不上圓滿的契約。<br> 第十八章:最后的對話 <br>在法院一樓大廳等待領取調解書時,氣氛依舊壓抑。被告劉強獨自坐在長椅上,深深地埋著頭,周身籠罩著一股頹喪的氣息。我與他的代理律師交換了一個眼神,走上前去。 <br>“事已至此,向前看吧?!蔽议_口道:“雖然你們離婚了,但孩子永遠是你們共同的孩子。父母分開,對孩子的傷害最大,往后,你們雙方都應該鼓勵、允許孩子去見對方,讓兩個大的多去看看他們的媽媽?!? <br>劉強沒有抬頭,聲音悶悶地傳來,帶著不甘:“我沒阻止過……但他們去舅舅家,那邊……孩子的舅舅,還有她父母,盡在孩子面前說我的不是。孩子他姥爺自己就好打麻將,那樣的環(huán)境,怎么能帶好孩子?” <br>他的代理人拍了拍他的肩膀,接過話,語氣懇切:“老劉,正因為這樣,才更要注意。今后,你們雙方,包括兩邊的老人,都務必管住自己,千萬不要在孩子面前說對方的壞話。大人的恩怨,不該由孩子來承受和判斷。這對他們的成長,至關重要?!? <br>劉強沉默著,沒有再反駁。 <br> 第十九章:夜色盡頭 <br>終于拿到那份沉甸甸的民事調解書,我們各自走出法院大門。外面,天已徹底黑了,初冬的寒風裹挾著夜色撲面而來。我深吸一口氣,抬頭望去,零星的路燈在墨色的天幕下發(fā)出微弱的光。<br> 但愿,這漫長的黑夜,能悄然吞噬掉今天所有的疲憊與不堪。也但愿,黎明之后,每個身處其中的人,都能找到各自通往光亮的路徑。